第三节 转变政府职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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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修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633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转变政府职能
分类号: D033
页数: 2
摘要: 1994年,县乡机构改革后,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的要求,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逐步建立功能齐全、结构合理、运转协调、灵活高效的行政管理机构。政府机关与直属企业及经济实体彻底脱钩,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停止企业升级评审。是年清理行政审批事项669项,取消378项。坚持依法办事、廉洁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管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的服务方式,方便企业和人民群众,提高行政办事效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纳入办证、办照、民政、土管、税收等乡镇所有工作部门的职能,实行“一站式”服务。
关键词: 政治制度 制度改革

内容

政企、政事分开
   1994年,县乡机构改革后,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的要求,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逐步建立功能齐全、结构合理、运转协调、灵活高效的行政管理机构。
   政府机关与直属企业及经济实体彻底脱钩,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停止企业升级评审。将商业、物资、外贸等部分专业经济管理部门转为经济实体,其行政职能集中由县经贸委综合管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派驻乡镇的机构或服务部门下放所在乡镇政府管理,一些专业性较强的管理机构实行乡镇和主管部门双重领导,以乡镇领导为主。
   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1994年机构改革后,物资管理权、新产品开发权、新技术推广和新技术改造管理权下放给企业。2002年后,进一步开放市场,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逐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是年清理行政审批事项669项,取消378项。2004年,再次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44项,只保留47项。
   建立便民服务窗口
   2000年7月,县政府制订《修水县综合办证收费服务中心实施办法》,在县城衙前大道设立综合办证收费服务大厅,首批有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建设局、房管局、环保局、土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物价局、人事劳动局、劳动服务局、林业局、防疫站等22个单位进入大厅设立窗口,按照“办证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证(收费)程序公开,承诺服务时限”的要求,实行集中办公,一个窗口服务。2004年3月28日,县委、县政府提出《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补充意见》,整合办证收费服务大厅与经济“110”服务系的的职能,成立集行政审批、收费办证、经济投诉三位一体的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综合服务窗口,所有审批办证事项全部进入行政中心集中统一办理。坚持依法办事、廉洁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管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的服务方式,方便企业和人民群众,提高行政办事效率。
   2005年5月始,建立完善乡镇、村、组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全县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36个,设立村代办站394个,村民小组代办点897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纳入办证、办照、民政、土管、税收等乡镇所有工作部门的职能,实行“一站式”服务。每个村委会安排1-2名村干部作为兼职代办员。
   规范行政收费行为
   1987年,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规范收费行为。1993年,建立收费审验制度,严格控制收费项目。1997年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收费标准,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1998年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改称国家机关收费,2000年起对涉农收费项目进行清理、整顿。2001年清理、整顿和规范农民建房收费。2002年清理收费项目601项,取消246项,同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2005年起免收公办初中、小学学生学杂费。
   简化行政事业收费办事程序。2000年7月综合办证收费服务大厅建立后,各种收费项目全部进入大厅办理,做到收费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严禁乱收费行为。

知识出处

修水县志

《修水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志书上起1986年,下至2008年,跨度23年。在这期间,修水县改革开放全面推进、社会生产力空前发展、经济总量连续翻番、城乡面貌显著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社会各项事业不断进步的沧桑巨变。志书真实、客观、全面地记述了这些变化,且在服从体例的前提下,突出修水地方特色,如“林业”“水利、电力”“蚕桑、茶叶”“老建扶贫、库区移民”等单独成卷,矿业也在有关卷章用足笔墨,充分体现了修水的产业特色和区域特点。诚传世之信史,一方之全书,对当今及后世将具有重要的启发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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