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修水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6333 |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转变政府职能 |
| 分类号: | D033 |
| 页数: | 2 |
| 摘要: | 1994年,县乡机构改革后,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的要求,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逐步建立功能齐全、结构合理、运转协调、灵活高效的行政管理机构。政府机关与直属企业及经济实体彻底脱钩,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停止企业升级评审。是年清理行政审批事项669项,取消378项。坚持依法办事、廉洁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管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的服务方式,方便企业和人民群众,提高行政办事效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纳入办证、办照、民政、土管、税收等乡镇所有工作部门的职能,实行“一站式”服务。 |
| 关键词: | 政治制度 制度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