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修水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6332 |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机构改革 |
| 分类号: | D034 |
| 页数: | 3 |
| 摘要: | 1984年机构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县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和省、市实施意见,进行县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县委设6个工作部门: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员会、农村工作部。县政府设27个工作部门:办公室、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财政局、商业局、粮食局、税务局、工商物价管理局、农牧渔业局、水电局、林业局、城建环保局、社队企业管理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广播事业管理局、统计局、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劳动人事局、茶桑水果局、体育运动委员会、交通局。 |
| 关键词: | 政治制度 制度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