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修水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6323 |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
| 分类号: | F2 |
| 页数: | 1 |
| 摘要: | 1995年,全县有工业锅炉8台l6蒸吨,其中使用6台,未使用、待报废2台。县人民医院和宁红宾馆各安装1台生活用锅炉。县劳动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操作人员实行全方位监察,严格执行蒸气锅炉安全监察规程,加强对锅炉工的培训、考核工作,坚持持证上岗,规范操作,定期保养,经常检查。2002年11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划归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至2008年,全县共有特种设备375台,其中锅炉114台、压力容器156台、电梯47台、起重机械58台。另有列入特种设备的压力管道113条4083米。 |
| 关键词: | 经济管理 技术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