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修水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6318 |
| 颗粒名称: | 第六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 |
| 分类号: | F2 |
| 页数: | 1 |
| 摘要: | 1993年,首次在县城举办打假成果展,将查获的6大类135种假冒伪劣商品公开曝光,当众销毁。在活动现场展出宣传图片,散发寅传材料,提高全民维权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1999年,设立消费者举报中心和12315投诉电话。2004年,在11个工商分局以及县城8个社区、5个超市、4所学校和36个乡镇中学、73个自然村设立消费者申诉举报站。1992 - 2008年,共受理投诉案件2525件,处理案件2475件,占投诉案件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9.5万元。1993年起,在全县范围开展“消费者信得过”经营户评选活动,采取自愿申清、消费者评选、基层监督站和主管部门审核、县消协会同有关部门审批的程序进行,每两年评选一次。1993 - 2008年共开展9次,评选出消费者信得过经营户436户。 |
| 关键词: | 经济管理 工商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