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修水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6310 |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收费管理 |
| 分类号: | F2 |
| 页数: | 1 |
| 摘要: | 1987年起,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中央6部委联合制订的《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开展收费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行政管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和非企业组织必须通过物价管理部门批准核发收费许可证后,方可对外收费。审验内容为设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依据、收费执行情况、收费票据管理、收费收入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2008年,全县共发放收费许可证161个,累计审验1768个次。对违纪违规收费案件做出没收罚款等经济处罚,对情况严重的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政纪处理。 |
| 关键词: | 经济管理 物价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