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修水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6309 |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价格水平 |
| 分类号: | F2 |
| 页数: | 2 |
| 摘要: | 县内生活费用价格指数113.5%,零售物价指数112.1%,服务项目价格指数126.1%。服务项目价格指数上升幅度大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全面上调城镇公租住房费,房租价格指数达到195.8%。1988年,受大幅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影响,全县物价呈上升趋势。生活费用价格指数136. 7%,零售物价指数138.7%,服务项日价格指数119.4%。1989年,县政府采取有力调控措施,维护物价稳定,价格水平有所回落。1990年,价格水平保持平稳。1991年后,未再作价格指数监测统计。价格放开后,对与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和公用事业价格加强监督管理。城乡居民日常生活必需的粮食、蔬菜、猪肉、液化气以及交通服务价格基本保持平稳。 |
| 关键词: | 经济管理 物价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