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统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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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修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630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统计调查
分类号: F2
页数: 6
摘要: 县统计局按照国家确定的统一项目,每年度开展常规性统计调查。199】年,按规定调整部分统计项目,设立综合、农业、住户、工业、交通邮电、贸易、财政金融、文教卫生体育、劳动工资、物资基建、其他共11个大项,其中原第三大项农村社会经济更改为住户,小项调减为100个。2008年保持2004年没立的9个大项,小项调减为69个。人口普查1989年10月,按照国务院《关于进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开展全县第四次人口普查,至1992年底结束。农业普查1996年5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行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成立县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开展全县农业普查。
关键词: 经济管理 统计管理

内容

第一节统计调查 常规调查 县统计局按照国家确定的统一项目,每年度开展常规性统计调查。1986年设立综合、农业、农经、工业、交通邮政、贸易物价、财政金融、文教卫生体育、劳动工资、基建物资、其他等11个大项,含159个小项。199】年,按规定调整部分统计项目,设立综合、农业、住户、工业、交通邮电、贸易、财政金融、文教卫生体育、劳动工资、物资基建、其他共11个大项,其中原第三大项农村社会经济更改为住户,小项调减为100个。2000年,设立综合、农业、住户、工业、交通邮电、贸易财政金融、文教卫生体育、劳动工资、物资基建、其他共10个大项,小项调减为69个。2004年设立综合、农业、住户、工业、交通邮电、贸易财政金融、文教卫生体育、劳动工资、能源固投、其他共10个大项,含72个小项,其中原物资基建项目删减,增加能源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业项目中只统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有关数据。2008年保持2004年没立的9个大项,小项调减为69个。
   定期普查 人口普查1989年10月,按照国务院《关于进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开展全县第四次人口普查,至1992年底结束。普查工作分为准备、普查登记、普查资料汇总和整理三个阶段。普查登记内容21项,其中按人填报15项(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状况和性质、文化程度、职业、婚姻、生育、常住地状况、迁来本地原因、在业人口行业、不在业人口状况、1989年1月1日后生育情况),按户填报6项(本户编号、户别、本户人数、出生人数、死亡人数、离开修水县1年以上人数)。普查标准时间点为1990年7月1日零时,从1990年7月1日起人户登记,至7月10日登记结束,全面、准确、系统记录全县人口的主要数据和基本特点,包括年龄、性别、城乡分布、民族、文化程度、就业状况、行业职业、家庭、婚姻、生育、死亡等。通过普查统计,全县总人口702940人,其中男性369902人,女性333038人;总户数151427户,其中家庭户150746户,集体户681户,家庭户户均人口4. 62人。2000年,根据国务院《关于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全县进行第五次人口普查。分别成立县第五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乡镇人口普查办公室和行政村(社区)、厂矿、企事业单位人口普查小组,组织培训普查人员。整个工作分为调查登记、资料编码、数据处理、汇总上报四个阶段。首次采用长短表相结合的方法,即90%的人口填短表(19个指标),10%人口填长表(49个指标),按户填报指标23项,按人填报指标26项。普查标准时间点为2000年11月1日零时,调查资料中的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妇女生育状况采用1999年l1月1日- 2000年10月30日的数据,其他全部采用标准时间点数据。通过普查统计,全县总户数169106户,其中家庭户168201户,集体户905户;总人口745976人,其中男性391282人,占总人口的52. 5%,女性354694人,占47. 5%。
   农业普查1996年5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行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成立县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开展全县农业普查。普查的主要内容是农业生产经济单位的数量、规模和结构,农业用地及各生产经济单位的分布和使用情况,农业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数量、结构和性能,乡镇企业和建制镇的基本情况,时间点为1996年12月31日。至1998年底,普查工作全部结束。普查显示,全县土地面积4504平方千米;农村乡镇35个(乡19个,镇16个),行政村523个,16个建制镇占地面积29平方千米;全县农村住户132719户,农业人口631307人,其中男性326707人,女性292386人;7周岁以上563592人,其中高中文化17199人,大专及以上1939人,在校学生121 163人;从业人员397930人,其中种植业175084人,工业66876人,贸易、餐饮业7000人,建筑业739人;从业人员中本乡从业297847人,乡外从业11 192人,县外从业2484人,省外从业86407人;非农业乡镇企业31 10个(其中工业2538个),从业人员78164人;农业支出3887万元,其中支援农业生产905万元,农田水利建设2357万元,农业科技525万元,其他支出100万元。2006年5月,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至2008年底结束,标准时间点为2006年12月31日。通过普查显示:全县土地面积4504平方千米,农村乡镇36(乡18个,镇18个),行政村360个,户数191456户,人口770166人,18个建制镇占地面积73. 42平方千米;全县农村住户153495户,农业人口687482人,其中男性359107人,女性328375人;在校学生116015人,其中高中文化22045人;从业人员373416人,其中种植业190083人,工业37056人,贸易、餐饮业8619人,建筑业16707人;从业人员中本乡从业240472人,乡外从业132944人,省外从业112427人;非农业乡镇企业5309个,其中工业2709个,从业人员27072人;农业支出18745万元,其中农业科技支出525万元。
   工业普查1983年1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确定1985年12月31日24时为标准时间点。从1985年3月起,全县进行各项准备工作,1986年1月普查工作全面展开,至1987年底完成。1995年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进行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的通知》,确定1995年12月31日24时为普查标准时间点。按照上级要求成立县工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培训普查人员,全面开展第三次工业普查。经省计算录入检验,通过计算机处理195518个数据,差错13个数据,差错率0. 06‰,远远低于国家规定不超过2‰的质量控制标准,县工业普查办公室获“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先进单位”称号。
   第三产业普查1993年8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第三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开展全县第三产业普查。首先用30 -40天时间进行摸底调查和抽样调查,基层单位填报从11月1日开始,至30日结束。普查内容包括三产业总体规模、发展水平、发展速度、分布状况、行业构成等数据资料。
   [=此处为表格(1993年第三产业普查主要数据)=] 经济普查2004年,按照国务院2003年12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开展全县第一次经济普查,将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第四次工业普查和第三次基础单位普查合并,同时将建筑业纳入普查范围。2008年6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开展全县第二次经济普查。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业和商务服务业,科研、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国民经济行业。普查对象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年末从业人员数、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主要生产设备、信息化和科技活动等。被调查单位必须填报的共性内容为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水及能源消费情况、信息化情况等主要指标。普查时间点为2008年12月31日24时。普查显示:全县二、三产业法人单位1486个,产业活动单位2607个(其中企业607个),年末从业人员47448人(其中企业从业人员31916人),总资产541942.6万元,年营业收入521302.4万元;事业单位219个,从业人员8329人;机关单位89个,从业人员3705人;社会团体93个,从业人员750人;其他单位478个,从业人员2748人。全县工业企业388个,从业人员23600人。工业总产值(当年不变价)383366.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92634.4万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500万元以上)52个,从业人员15729人,工业总产值(当年价)340049.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48999.3万元;建筑企业8个,年末从业人员3803人,自有机械施工设备2335台,总功率28402千瓦时,资产净值4794.8万元,签订合同金额50282.9万元,建筑业总产值41409万元,竣工产值36547.5万元,房屋建筑施工面积641359平方米,房屋建筑竣工面积459838平方米,消耗钢材16255吨,消耗木材11329立方米,消耗水泥91492吨;限额以上批发企业(批发额2000千万元以上)6个,商品销售金额4000万元,限额以上零售企业(销售额500万元以上)65个,商品销售金额22672.3万元;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营业收入200万元以L)3个,床位285张,餐位1100座,营业收入9630万元,其中客房收入3080万元,餐费收入4570万元,商品销售额1980万元。
   专项调查 农村社会经济调查1984年4月,国家统计局下发《关于农村和城市两支抽样调查队组建工作的通知》,确定修水为全省35个全国农村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县(即国家调查点)之一,开展农产品产量、农村住户、农村经济基本情况抽样调查。1988年5月起,调查范围扩大到农村社会经济各个领域。修水分别于1990、2005、2008年开展三次农村基本情况抽样调查。
   [=此处为表格(3次农村社会经济调查主要数据)=] 工业调查1986年,开展全县工业企业横向经济组织调查,调查范围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个体手工业等10种经济类型的全部工业。1987年和1988年两次开展国有工业企业体制改革情况调查。1998年起,工业调查范围改为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2001年起,调查范围改为国有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4年起,调查范围增加县工业园区企业。调查报表分为定期报表和年度报表。
   [=此处为表格(4次工业调查主要数据)=] 房地产开发调查1990年12月起,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建立单独的商品房屋建设投资统计调查的要求,于1990年、2000年2008年开展i次全县房地产开发调查,作为全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的组成部分。1993年启用房地产开发统计名称。1994年增加商品房竣工价值与建设用途(住宅、办公楼、商业营业用房和其他用房)等内容。1995年起,把房地产作为一个产业反映,增加资金、开发经营、销售、出租等统计项目。
   [=此处为表格( 3次房地产开发调查主要数据)=] 人口变动抽样调查从1997年起,修水被确定为全国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单位。以县、乡、村、组为调查样本单位,根据随机原则,自上而下逐级抽取。国家点每100个常住人口为一个调查小区,省点每250人为一个调查小区,由普查员上户调查非人口普查年份人口出生、死亡、就业、婚姻、学历等情况。
   农村贫困监测调查1997年,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国家计委、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农村贫困监测系统,全面展开农村贫困监测的请示》,决定在全国592个国家贫困县开展农村贫困监测工作。修水为江西省18个国家贫困县之一,于当年成立县农村贫困监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具体负责贫困监测工作。贫困监测调查采取随机取点、对称等距抽样方法,抽取全县10个村,每村10户,共计100户,分户填写《县级调查表》《社区调查表》《住户调查表》《个人调查表》,通过掌握贫困县的资金来源与使用、社区环境、收支概况、受教育程度和就业等方面进行监测,为政府提供贫困人口数据及其变化情况,并以此确定各地区的贫困人口。1997年,全县农村贫困监测显示农民人均纯收入1258. 83万元,在全省18个国家贫困县列第16位。2005年监测显示农民人均纯收入1491. 94万元,在全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列18位。2008年监测显示农民人均纯收入2324. 49元,在全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列18位。
   全县“百村万户”经济状况调查1996年8月,县委、县政府从县直部门和单位抽调300名干部,开展百村万户群众经济状况调查,全面、真实、准确了解和掌握群众生活状况,剖析部分群众贫困成因,加大扶贫工作力度。调查采取随机抽样择定在26个特困乡镇中的70个村、10个非特困乡镇中的30个村,共计100个村中进行。每村随机抽样择定100户,全县共l万户,逐户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农民人均纯收入及来源和人均占有粮食、住房、教育、生育、劳务输出、农民负担8个方面,调查详细项目由县统计局会同农委、民政局、老建办共同设置,调查统计指标106项,调查时问点为1995年12月31日。
   [=此处为表格(1996年“百村万户”经济状况调查)=] [=此处为表格=] 第二节 主要经济数据 经济总量 1986年以后,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经济总量不断扩大,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08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3. 94亿元,比1985年的2.22亿元增加41. 72亿元,年均递增1 1. 82%;人均生产总值从1985年的310元增加到5352. 66元,年均递增12. 86%。随着经济总量不断扩大,财政收入快速增长,1985年全县财政收入仅1277万元(不含上级补助),2008年增加到5.2亿元,年均递增17. 36%。
   城乡居民生活明显改善,收入增加。2008年,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由1985年的835元提高到1196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85年的270元提高到2324元,全县人民总体上解决温饱,逐步向小康水平发展。
   [=此处为表格(1986 - 2008年部分年份经济总量情况)=]

知识出处

修水县志

《修水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志书上起1986年,下至2008年,跨度23年。在这期间,修水县改革开放全面推进、社会生产力空前发展、经济总量连续翻番、城乡面貌显著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社会各项事业不断进步的沧桑巨变。志书真实、客观、全面地记述了这些变化,且在服从体例的前提下,突出修水地方特色,如“林业”“水利、电力”“蚕桑、茶叶”“老建扶贫、库区移民”等单独成卷,矿业也在有关卷章用足笔墨,充分体现了修水的产业特色和区域特点。诚传世之信史,一方之全书,对当今及后世将具有重要的启发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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