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修水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6303 |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统计调查 |
| 分类号: | F2 |
| 页数: | 6 |
| 摘要: | 县统计局按照国家确定的统一项目,每年度开展常规性统计调查。199】年,按规定调整部分统计项目,设立综合、农业、住户、工业、交通邮电、贸易、财政金融、文教卫生体育、劳动工资、物资基建、其他共11个大项,其中原第三大项农村社会经济更改为住户,小项调减为100个。2008年保持2004年没立的9个大项,小项调减为69个。人口普查1989年10月,按照国务院《关于进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开展全县第四次人口普查,至1992年底结束。农业普查1996年5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行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成立县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开展全县农业普查。 |
| 关键词: | 经济管理 统计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