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修水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6300 |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国家审计 |
| 分类号: | F2 |
| 页数: | 3 |
| 摘要: | 1986年3 -4月,对县税务局1985年度行政事业费、税收超收分成款、集贸市场税收分成收入进行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6万元,收缴上交财政11万元,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抽审县地税局、教育局、民政局、宁红集团、康顺集团等26个与预算执行相关的部门和企业,发现少数单位收人未按时足额入库、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此后,每年对同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成为一项制度化工作,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修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多次按照县人大要求,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审计,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各校为弥补经费不足,均存在违规收费问题,查出违规收费708.8万元,收缴上交财政56.7万元。 |
| 关键词: | 经济管理 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