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修水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6298 |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专项计划管理 |
| 分类号: | F2 |
| 页数: | 2 |
| 摘要: | 在计划经济时期,由县统一下达农作物种植品种、面积以及原木砍伐、植树造林等项农业生产计划,各乡(镇)村按计划组织生产。1985年后,只下达粮棉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和原木砍伐计划,其他农作物种植由农户自主决定。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指定性生产计划不断缩减,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范围逐步扩大。2001年后,不再下达农业生产指定性计划,完全由农户根据市场需求变化自主决定。粮油供应按国家规定的对象和定量指标,凭证购买。人口生育计划执行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每年度确定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乡镇,列入年度工作考评重要项目,实行“一票否决”。 |
| 关键词: | 经济管理 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