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修水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6262 |
| 颗粒名称: | 信用贷款 |
| 分类号: | F83 |
| 页数: | 2 |
| 摘要: | 1998年1月1日起,取消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限额控制,在推行资产负债比例和风险管理基础上实行“计划指导、自求平衡、比例管理、间接调控”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县人行和各金融机构发挥自身优势,打破专业界限,扩大扶持对象,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最大限度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结合自身特色出台信贷资金管理改革措施。县工行提出“调整结构,区别对待,扶优限劣,以存定贷”。县农行掳出“下放信贷权限,打破‘吃大锅饭’,积极组织存款,多存允许多贷”。县建行提出“优化信贷结构,巩固传统优势,扶助新生财源,体现综合特色”。县中行提出“调整信贷结构,优化存贷比例”。县信用联社提出“小额信贷、服务‘三农”’等。 |
| 关键词: | 金融 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