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采伐销售控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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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修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594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采伐销售控制
分类号: S7
页数: 1
摘要: 从1985年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限额销售管理,实行“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和木材年消耗量,实行采伐申请、作业设计、审批、发证、采伐、验收一条龙管理制度。2001年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大量调减采伐销售指标。当年全县销售木材1. 92万立方米,比2004年的6.2万立方米减少4.28万立方米,减幅69%。2008年因受历史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全县森林资源遭受重创。为减轻灾害损失,有效防治受灾山林次生灾害发生,及时清理采伐受灾林木,全县下达受灾林木清理采伐计划8. 01万立方米。
关键词: 林业 森林保护

内容

从1985年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限额销售管理,实行“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和木材年消耗量,实行采伐申请、作业设计、审批、发证、采伐、验收一条龙管理制度。2001年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大量调减采伐销售指标。2001 - 2005年采伐总量118.7万立方米,销售总量38.2万立方米,分别比1996 - 2000年减少47.9万立方米、15.4万立方米。2007年起,进一步压缩销售计划指标,木材生产实行“计划前置审批,管理双线运行,分配二榜公示,指标确保到户”的管理方式,计划直接下达到农户,实行二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当年全县销售木材1. 92万立方米,比2004年的6.2万立方米减少4.28万立方米,减幅69%。2008年因受历史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全县森林资源遭受重创。为减轻灾害损失,有效防治受灾山林次生灾害发生,及时清理采伐受灾林木,全县下达受灾林木清理采伐计划8. 01万立方米。

知识出处

修水县志

《修水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志书上起1986年,下至2008年,跨度23年。在这期间,修水县改革开放全面推进、社会生产力空前发展、经济总量连续翻番、城乡面貌显著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社会各项事业不断进步的沧桑巨变。志书真实、客观、全面地记述了这些变化,且在服从体例的前提下,突出修水地方特色,如“林业”“水利、电力”“蚕桑、茶叶”“老建扶贫、库区移民”等单独成卷,矿业也在有关卷章用足笔墨,充分体现了修水的产业特色和区域特点。诚传世之信史,一方之全书,对当今及后世将具有重要的启发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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