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修水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5838 |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渔政管理 |
| 分类号: | S8 |
| 页数: | 1 |
| 摘要: | 1986 - 2007年,县农业局设立渔政管理站,负责全县渔政管理。2008年,从县农业局中分设畜牧水产局,由其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渔政管理。渔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规严肃查处电鱼、毒鱼、炸鱼、偷鱼、抢鱼等各类涉渔违法案件,认真调处渔事纠纷,保护水产资源永续利用,维护养殖户的合法权益。每年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0多起,收缴禁用渔具100多件。渔政管理部门配备快艇、冲锋舟各1艘,禁渔期间加强昼夜巡查,制止查处违禁捕捞行为,同时开展市场检查,禁止野生鱼类上市。2005年,七二四矿污水直排导致池塘死鱼,经调处由七二四矿赔偿养鱼户经济损失5万元。 |
| 关键词: | 水产业 水产养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