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结算制度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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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修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5755
颗粒名称: 银行结算制度改革
分类号: F2
页数: 2
摘要: 1985年4月,修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清算体制改革的规定,各专业银行自成联行系统,实行跨行直接通汇,相互发报移卡,及时清算资金。1986年12月1日和1987年4月1日,先后停止使用省内和全国联行跨系统发报和移卡的办法,跨系统汇划款项改为“先横后直、相互转汇”的办法,资金转移并入当日的票据交换立即清算。2007年7月,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和《银行汇票业务准入、退出管理规定》,信用合作社如签发银行汇票,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关键词: 体制改革 经济体制

内容

1985年4月,修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清算体制改革的规定,各专业银行自成联行系统,实行跨行直接通汇,相互发报移卡,及时清算资金。1986年12月1日和1987年4月1日,先后停止使用省内和全国联行跨系统发报和移卡的办法,跨系统汇划款项改为“先横后直、相互转汇”的办法,资金转移并入当日的票据交换立即清算。1988年11月,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新的《银行结算办法》,确立票据在结算中的主导地位,逐步与国际上各种支付、清算方式接轨,结算方式以“三票一卡”为核心,保留汇兑结算和委托收款,“三票”即汇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本票(不定额本票)、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定额支票),“一卡”即信用卡。废除托收承付(同城、异地托收承付)、托收无承付(同城公用事业的结算方式)、付款委托书、保付支票、国内信用证和省内限额结算等六种结算方式。1990年4月起,恢复托收承付办法1995年5月,执行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1997年12月,执行新的《支付结算办法》。2007年7月,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和《银行汇票业务准入、退出管理规定》,信用合作社如签发银行汇票,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知识出处

修水县志

《修水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志书上起1986年,下至2008年,跨度23年。在这期间,修水县改革开放全面推进、社会生产力空前发展、经济总量连续翻番、城乡面貌显著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社会各项事业不断进步的沧桑巨变。志书真实、客观、全面地记述了这些变化,且在服从体例的前提下,突出修水地方特色,如“林业”“水利、电力”“蚕桑、茶叶”“老建扶贫、库区移民”等单独成卷,矿业也在有关卷章用足笔墨,充分体现了修水的产业特色和区域特点。诚传世之信史,一方之全书,对当今及后世将具有重要的启发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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