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修水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5755 |
颗粒名称: | 银行结算制度改革 |
分类号: | F2 |
页数: | 2 |
摘要: | 1985年4月,修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清算体制改革的规定,各专业银行自成联行系统,实行跨行直接通汇,相互发报移卡,及时清算资金。1986年12月1日和1987年4月1日,先后停止使用省内和全国联行跨系统发报和移卡的办法,跨系统汇划款项改为“先横后直、相互转汇”的办法,资金转移并入当日的票据交换立即清算。2007年7月,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和《银行汇票业务准入、退出管理规定》,信用合作社如签发银行汇票,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
关键词: | 体制改革 经济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