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修水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5735 |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社会商品流通体制改革 |
| 分类号: | F2 |
| 页数: | 1 |
| 摘要: | 计划经济时期,社会商品实行计划分配、三级批发的流通体制。县级国有商业公司属三级批发站,按各自的业务范围,向省地一、二级批发站进货,负责向基层供销社和国有、集体、个体零售网点批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采购批发业务。至1985年,县商业系统设立副食品公司、百货公司、食品公司、煤炭公司、五交化公司、石油公司、盐业公司、烟草公司八大公司。1984年以前,国家对社会商品实行计划分配,棉布、食糖、煤油等紧缺商品按人口定量,凭票购买。1984年全国取消布票,布匹敞开供应。随着社会生产的不断发展,商品紧缺现象逐步缓解,至1986年,生活必需品的各种票证被全部取消。同年,县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联购分销站,组织个体户联购分销。 |
| 关键词: | 体制改革 经济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