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修水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5730 |
| 颗粒名称: | 生猪流通体制改革 |
| 分类号: | F2 |
| 页数: | 2 |
| 摘要: | 1984年以前,生猪实行派购制度,任务分配到生产队,没有完成派购任务的单位不准自由宰杀生猪及猪肉由罔有食品部门统一经营,城镇非农业人口由食品部门发放购肉票定量供应。1985年取消生猪派购,实行合同定购,由国有食品公司组织生猪收购和上调,保证全县猪肉敞开供应。1986年以后,全县放开牛猪及猪肉市场,允许多渠道经营。1996年6月,在县城实行牛猪定点屠宰统一宰杀、统一检疫、统一完税。猪肉销售网点和个体屠商到定点屠宰场进货销售,先后在食品公司生猪仓库和粮食局红山仓库建立2个定点屠宰场。1997年,由商业、畜牧、工商等部门共同组成联合执法大队,开展生猪检疫执法检查,防止病死猪肉进入市场。 |
| 关键词: | 体制改革 经济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