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修水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5501 |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建筑市场管理 |
| 分类号: | F291 |
| 页数: | 2 |
| 摘要: | 县城乡建设局及其委托的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建筑市场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五方主体的建筑行为进行监督管理。2000年前,五方主体不全,监督管理对象为建设、设计、施工三方,且政企不分,具有同体监督特点。2000年起,加强勘察、监理工作,并逐步放开建筑市场,勘察、设计、施T市场化,监理检测、审计中介化。建设市场管理转向资格准入、强制性标准执行、招投标监督、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以县城乡建设局为主的建筑市场管理、服务、监督体系趋于完善。 |
| 关键词: | 城镇 城镇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