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修水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5500 |
| 颗粒名称: | 清查处理违章建筑 |
| 分类号: | F291 |
| 页数: | 2 |
| 摘要: | 1998年9月始,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领导小组组织对老城区违章建筑物和构建物进行大规模清理,对清查出的违章建筑物和构建物下发限期拆除通知,并将拆除任务分解到各行政事业单位,至1999年,共拆除违章建筑、棚垛3000多个。2003年10月,开展南城区违章建筑清查整顿工作,成立县违章建筑清查整顿综合执法工作组。清查范围北起修河,南至黄土坑山脚、太阳山山脚、狮子岩山脚、洪坑源口一线。主要清查未经土管部门批准擅自乱搭乱建,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乱搭乱建,擅自加层、少批多建,擅自改变用地性质,对规划部门已下达《停建通知》置之不理而强行续建及非法买卖土地等行为或对象。清查整顿中,该拆除的违章建筑已拆除,该补办批建手续的已补办。 |
| 关键词: | 城镇 城镇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