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修水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5424 |
| 颗粒名称: | 土地监察 |
| 分类号: | P96 |
| 页数: | 1 |
| 摘要: | 1987年7月,对全县砖瓦窑进行全面清查。查出个人违法占地建房1763户,占用耕地2.7公顷,1165户受到处理,其中拆屋拆基还耕13户,复耕面积0.23公顷;查出国家、集体单位违法占地39起,占用耕地3公顷,处理33起,罚款1.3万元;对164座砖瓦窑违法占用4.3公顷耕地进行清理整顿。1992年4月下发《关于加强城镇临时用地和农村砖瓦窑管理的通知》,对临时用地和砖瓦窑进行清理整顿,9月对溪口镇溪口村周某等15人强占修水茶厂溪口分厂土地行为进行查处。1996年开展土地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17个建制镇,发现违法用地46起,处理44起,收缴税费5.3万元。2000年,查处违法用地34起,立案查处25起,与公安联合办案8起,行政拘留7人。 |
| 关键词: | 自然资源 资源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