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谓习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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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5241
颗粒名称: 称谓习俗
分类号: K892.27
页数: 2
摘要: 曾祖父称“太公”或“老公公”,曾祖母称“太婆”或“老婆婆”。祖父称“公公”或“爷爷”,祖母称“婆婆”或“奶奶”。父亲称“爹爹”或“爸爸”,母亲称“姆妈”或“妈妈”,作叙述时称父母为“爹娘”或“爷娘”,城市年轻人称“老爸”、“老妈”。伯父称“大爹爹”,伯母称“大姆妈”,作叙述时分别称“大伯”、“大妈”,也有称“大爷”、“大娘”。叔父称“叔叔”,叔母称“婶婶”,也有称“二爹”、“二姆妈”,作叙述分别称“叔爷”、“婶娘”。
关键词: 家族亲族 亲属称谓

内容

曾祖父称“太公”或“老公公”,曾祖母称“太婆”或“老婆婆”。祖父称“公公”或“爷爷”,祖母称“婆婆”或“奶奶”。父亲称“爹爹”或“爸爸”,母亲称“姆妈”或“妈妈”,作叙述时称父母为“爹娘”或“爷娘”,城市年轻人称“老爸”、“老妈”。伯父称“大爹爹”,伯母称“大姆妈”,作叙述时分别称“大伯”、“大妈”,也有称“大爷”、“大娘”。叔父称“叔叔”,叔母称“婶婶”,也有称“二爹”、“二姆妈”,作叙述分别称“叔爷”、“婶娘”。姑母称“姑妈”,姑父称“姑爹”,作叙述时分别称“姑娘”、“姑爷”。
  夫妻相互直呼其名,夫唤妻可在儿女名后加上“姆妈”,妻唤夫则将儿女名后加上“爹爹”,作叙述时分别称妻子为“老婆”、“里头人”,称丈夫为“老公”、“外头人”,也有称“老板”、“我屋里但”。兄称“哥哥”,姊称“姐姐”,弟妹直呼其名。兄之妻称“嫂嫂”,弟之妻称“弟媳”。姐妹之夫称“姐夫”、“妹夫”,作叙述时分别称“姐丈”、“妹婿郎”。伯、叔父之子女称堂兄、弟、姐、妹,他(她)们的配偶分别称“堂嫂”、“堂弟媳”、“堂姐夫”、“堂妹夫”。姑母之子女称表兄、弟、姐、妹,他(她)们的配偶分别称“表嫂”、“表弟媳”、“表姐夫”、“表妹夫”。
  子女及其配偶分别称“儿子”、“女儿”、“媳妇”、“女婿”。兄弟之子女及其配偶分别称“侄子”、“侄女”、“侄媳妇”、“侄女婿”。姐妹之子女及其配偶分别称“外甥”、“甥女”、“甥媳妇”、“甥女婿”,面称均直呼其名。
  母方亲属母之父母为外祖父、外祖母,面称“家公”、“家婆”或“爷爷”、“姥姥”,作叙述时分别称“外公”、“外婆”。母之兄弟及其配偶为舅父、舅母,面称“母舅”、“舅母娘”,作叙述时称“舅舅”、“舅妈”。母之姐妹及其配偶为姨母、姨父,面称“姨娘”、“姨爹”,作叙述时称“姨妈”、“姨父”。母之侄子称表兄、弟、姐、妹,他(她)们的配偶分别称“表嫂”、“表弟媳”、“表姐夫”、“表妹夫”。
  妻方亲属妻之父母为岳父、岳母,面称随妻,作叙述时分别称“丈人”、“丈母”或“丈老”、“丈母娘”。妻之兄弟及其配偶为内兄、内弟、内嫂、内弟媳,面称随妻,作叙述时内兄称“大舅子”、内弟称“小舅子”,通称“舅佬倌”。妻之姊妹及其配偶为姨姐、姨妹、襟兄、襟弟,面称随妻,作叙述时分别称“大姨子”、“小姨子”、“姨姐夫”、“姨妹夫”。妻之侄子女及其配偶为内侄、内侄女、内侄媳、内侄婿,面称随妻或直呼其名。
  夫方亲属夫之父母面称随夫,作叙述时称“公爹”、“婆母”。夫之兄弟面称随夫,作叙述时称“伯伯”、“叔叔”,他们的配偶分别称“嫂嫂”、“婶婶”,相互称“妯娌”;夫之姊妹称“姑姑”,她们的配偶称“姑爷”,面称随夫。子女、侄子女、外甥子女及他(她)们的配偶面称同夫或直呼其名。
  儿女姻亲儿女夫妻双方之父互称“亲家”,双方之母互称“亲家母”。
  尊称谦称及雅称社会交往中,对年长或有声望人及其配偶尊称“先生”、“夫人”,自谦为“学生”,“愚人”;对友人及其配偶尊称“仁兄”、“贤嫂”或“嫂夫人”,自谦为“愚弟”、“愚妹”;对友人之父母尊称“令尊”、“令堂”,自谦为“家严”、“家慈”;对友人之子女尊称“令郎”、“令媛”,自谦为“犬子”、“拙女”。雅称岳父称泰山;兄弟称玉昆、玉仲、棠棣;夫妻称伉俪;老师称恩师、夫子;父母称高堂、椿萱;女人称巾帼;男人称须眉;少女称美女、靓女、玉貌;少男称帅哥、俊哥。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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