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执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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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5174
颗粒名称: 医疗执业管理
分类号: R197.6
页数: 1
摘要: 1986年后,对县级各医防单位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由县卫生局下达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签订合同书,内容主要包括医疗质量、工作数量指标、经济任务指标、防保工作任务与质量指标等。同时,制订考核验收及奖惩办法,打破“大锅饭”管理体制,调动各医防单位和医疗人员工作积极性。
关键词: 医疗机构 医药卫生

内容

1986年后,对县级各医防单位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由县卫生局下达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签订合同书,内容主要包括医疗质量、工作数量指标、经济任务指标、防保工作任务与质量指标等。同时,制订考核验收及奖惩办法,打破“大锅饭”管理体制,调动各医防单位和医疗人员工作积极性。对农村卫生院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劳分配、民主管理”的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鼓励多种形式办医,开门办医,增设网点,方便群众。
  至1988年10月,县卫生局根据省政府颁发的《江西省城乡个体开业行医暂行管理办法》,先后批准49名个体开业行医人员,核发“个体开业行医证书”,其中西医10名、中医(包括中医伤科)31名、牙科及镶牙5名、皮肤科3名。1990年,对全县个体开业医生全面进行清理整顿,对原开业和新申请开业行医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考试考核后重新批准27名个体开业行医人员,并核发“江西省个体行医执业许可证”,原发放的“个体开业行医证书”同时作废。1991年,启动乡村医生“红色证书”教育培训工作,全县首批取得中专学历水平的乡村医生65名。
  1995年,县政府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批转县卫生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对全县各医疗机构进行清理整顿,重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59家,取缔无证行医58家,吊销“执业许可证”4家,清退私自带徒8名,没收非法诊疗药品器械120台(件),价值8万元。
  1996年,县政府根据卫生部《关于实施医院分级管理的通知》,成立九江县医院分级管理评审领导小组,开启全县等级医院创建和评审工作。1997年,经省、市两级的评审验收,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分别被卫生部授予“二级甲等医院”、“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港口、新塘、江洲、马回岭4所中心医生院分别被卫生部授予“一级甲等医院”。
  1999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颁布实施,国家实行医师考试和注册制度。全县首次参加考试医师96名,注册执业(助理)医师330名。
  2000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重新规划布局农村卫生机构,村卫生所原则上按一村一所,全县共设一体化卫生所131个,各村卫生所按照“三制”(聘任制、工资制、保险制)、“四有”(看病有登记、开药有处方、转诊有记录、收费有发票)、“五统一”(统一机构建制、统一行政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品管理、统一财务管理)进行规范管理。是年,全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及乡村医生系统化、正规化教育,通过国家及省市考评验收,荣获“全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先进县”。全县有261名乡村医生取得“红色证书工程”证书,获得中专学历水平。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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