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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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5103
颗粒名称: 学籍管理
分类号: G473.3
页数: 2
摘要: 1986年,县教育局对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作了暂行规定,内容涉及学生入学、成绩考核、升级、留级、跳级、纪律考勤、休学、复学、退学、转学及鉴定、奖励处分等。
关键词: 学籍 学籍管理

内容

1986年,县教育局对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作了暂行规定,内容涉及学生入学、成绩考核、升级、留级、跳级、纪律考勤、休学、复学、退学、转学及鉴定、奖励处分等。1987年,县教育局对发放初、高中毕业证管理作出规定:严格标准,教完一门课程即进行考试或考查,成绩记入学生档案,毕业时,未达到及格分的只发结业证书,一年内可回原校申请补考,合格后换发毕业证,初、高中毕业证发放按德、智、体全面考核的成绩确定;严格手续;严肃纪律(教导处发放);农职业学校按九江市城乡职业中学的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县教育局审批后由学校发放。1998年,县教育局对中学生学籍管理提出严把新生入学建档关,严把转学关,严把借读生关,严把学生档案管理关。并规定初中生学籍由市、县、校三级统一共管,以市、县为主;高中生学籍由省、市、县、校四级统一共管,以县为主。学籍档案由市教育局盖章颁发。同时,对学籍变更也作了规定,即普通中学高中生不得转入重点中学高中就读;职业中学高中生不得转入普通中学高中就读。初、高中转学一律经县教育局教育股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2000年,县教育局对学籍档案管理又做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应立即建立学籍档案,分学期记载学生基本情况、思想表现、学习成绩、身体状况等。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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