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教育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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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509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教育行政
分类号: G46
页数: 8
摘要: 1999年,县教育局改称县教育委员会,2002年,复称县教育局。 1986年,县教育局内设办公室、人秘股、教育股、财务股,行政编14名,实有干部职工28人。1996年局内设办公室、人事股、教育股(含中招办、高招办、自考办、会考办)、计财股(含校建办、安全办)、审计股、督导室、纪检组、教育工会、勤工俭学办公室,行政编制18名、事业编制2名。2002年,设立教育局武装部。2004年,县政府设立教育督导室,为副科级单位;计财股与审计股合并为财务审计股。2005年,局内行政编制13名(含纪检监察单列编制1名)、事业编制2名,有干部职工17名。
关键词: 教育行政 教育管理

内容

1999年,县教育局改称县教育委员会,2002年,复称县教育局。 1986年,县教育局内设办公室、人秘股、教育股、财务股,行政编14名,实有干部职工28人。1996年局内设办公室、人事股、教育股(含中招办、高招办、自考办、会考办)、计财股(含校建办、安全办)、审计股、督导室、纪检组、教育工会、勤工俭学办公室,行政编制18名、事业编制2名。2002年,设立教育局武装部。2004年,县政府设立教育督导室,为副科级单位;计财股与审计股合并为财务审计股。2005年,局内行政编制13名(含纪检监察单列编制1名)、事业编制2名,有干部职工17名。
  2005年,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有县教学研究室、电教仪器站;局下属教育机构有全县各中小学校和县教师进修学校、县中心幼儿园,其中县直教育单位有县一中、县二中、县三中、县职业高中、县一小、县教师进修学校、县中心幼儿园、县东方红特殊教育学校。各乡(镇)中心小学主管乡(镇)所辖村小教育教学及财务等管理。
  行政体制 1986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县内实行“两级管理,三级办学”的体制。全县中小学由县、乡两级管理,其中人事由县、乡分管,国家下拨教育经费包干到乡;县负责办完全中学、普通中学和职业高中、教师进修学校、县第一小学和县幼儿园,乡负责办普通初中、中心小学和乡幼儿园,村负责办村小(分班)和村幼儿园(班)。厂矿企业办学由创办单位管理。2001年,为强化九年义务教育,改为“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即县政府负责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校长和教师人事等方面的统筹管理,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的要求,教育经费全额纳入预算内,依法管理接受监督检查。乡镇政府动员本地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控制小学、初中生辍学,维护学校治安、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划拨新建、扩建校舍所需土地,组织捐资助学等。
  校务体制 1986年始,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行政工作均实行校长负责制。县城各中小学校一般内设政教处、教务处、科研处、总务处,县职业高中增设招生就业处;农村中学、乡镇中心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一般设政教处、教务处、后勤组;村级小学设教导处、少先队大队部、后勤组。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均实行校长负责制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制,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举行一次,学校重大事项和教学活动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而后执行。
  人事体制 1986年,县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等单位的副科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由县委组织部考察,县委任命。农村中学、中心小学和县直学校的股级职务的领导干部,由县委组织部考察、任免;1992 - 1993年,由县教育局任免;1994 - 2005年,由县委宣传部考察、任免。全县中小学公办教师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调配。民办教师由乡(镇、场)中心小学管理、调配,至2004年,在册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先后全部转为公办教师。代课教师由乡村小学自行管理。
  社会办学社会力量办学是国家办学的补充,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1993年8月,私立九江陶渊明中学在县城沙河街创办,是县内乃至九江市第一所民办中学,1999年因增设小学改名为私立九江陶渊明学校,为一所十二年一贯制全日制民办学校。私立学校的创立为全县教育工作增添了新的活力。至2004年,经市、县政府教育部门审批全县共创办私立学校8所,即九江私立陶渊明学校、马回岭私立中学(1995年夏创办)、私立团洲中学(1999年9月创办)、城子镇私立学校(2001年9月创办)、育英学校(2002年8月创办)、私立新塘高级中学(2003年8月创办)、私立港口高中学校(2004年8月创办)、江洲蔡洲私立小学。在校高、初中学生6444人(占全县是年高、初中生总教30. 4%)、小学生717人。新塘、港口私立学校办学形式为国有民办,即租赁公办学校余空的校园教舍办学。私立学校以股份制或个人独资出资,领导方式为董事会管理制,学校成立董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长为学校法人代表。
  教育管理1987年,全县教育教学工作重点抓了3个带根本性的倾向问题,即端正办学思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学质量。1988年,为稳定边远山区教师队伍,县政府对岷山、长山、城子镇、涌泉、岷山林场、马回岭、新塘、新合、狮子等边远山区部分中小学公办教师,从7月1日起实行浮动一级工资。1995年1月1日起,全县中小学校长实行持证上岗制。在县一中、二中率先实行教师“聘任制”,实行定岗、定员、定职、定责,落聘教师分别以内退、待岗办理。1997年始,实行城区教师下乡支教制度,采取教师下乡、学科交流、结对学教、对口帮教方法,提高边远农村教学水平。至2005年,县教师进修学校、县二中、沙河街镇中心小学、沙河经济开发区中心小学先后派出教师118人到马回岭、岷山、江洲、涌泉等边远山区小学支教。1999年暑期起,选招农村教师进县城学校必经严格考试考核,并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报名资格条件公开、文化考试成绩公开、试讲成绩公开)。至2005年,县城中小学面向农村中小学选招教师142人。2000年,全县各类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主要内容为:学校发展、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年度工作计划、学校财务工作、基本建设、教职工和学生利益等,校务公开形式为召开教代会商定、审查、解决(通过)公开的校务事项。2001年,村小校长全部实行竞聘上岗。2002年始,实施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新的管理体制,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管理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2004 - 2005年,推行和深化全县教育管理工作六项改革,一是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教师聘任制,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推行绩效工资制和中小学校长竞聘上岗、离任审计等制度;二是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坚持“放开两头”与“保重点”相结合制度,对普通高中、薄弱初中和一乡有两所以上中学的,教育行政部门积极鼓励学校领导或教师进行改制;三是学校后勤管理和服务模式改革,支持社会力量、外商参与投资或租赁、承包学校后勤服务项目,转让后勤服务设施,学校摆脱经济压力又得到发展;四是教育资金管理和资金筹措管理改革,教育资金实行全县统筹,不断完善片区会计中心功能,教育资金筹措立足地方财政,争取中央、省市教育专项资金扶持和社会教育捐助;五是继续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按“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加强农村寄宿制初中和寄宿制小学建设;六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城镇教育与农村教育协调发展,把农村教育作为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达到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在校生比例为1:1,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协调发展,大力发展高中阶段与学前1 -3年教育,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协调发展,满足社会教育需求。
  学籍管理1986年,县教育局对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作了暂行规定,内容涉及学生入学、成绩考核、升级、留级、跳级、纪律考勤、休学、复学、退学、转学及鉴定、奖励处分等。1987年,县教育局对发放初、高中毕业证管理作出规定:严格标准,教完一门课程即进行考试或考查,成绩记入学生档案,毕业时,未达到及格分的只发结业证书,一年内可回原校申请补考,合格后换发毕业证,初、高中毕业证发放按德、智、体全面考核的成绩确定;严格手续;严肃纪律(教导处发放);农职业学校按九江市城乡职业中学的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县教育局审批后由学校发放。1998年,县教育局对中学生学籍管理提出严把新生入学建档关,严把转学关,严把借读生关,严把学生档案管理关。并规定初中生学籍由市、县、校三级统一共管,以市、县为主;高中生学籍由省、市、县、校四级统一共管,以县为主。学籍档案由市教育局盖章颁发。同时,对学籍变更也作了规定,即普通中学高中生不得转入重点中学高中就读;职业中学高中生不得转入普通中学高中就读。初、高中转学一律经县教育局教育股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2000年,县教育局对学籍档案管理又做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应立即建立学籍档案,分学期记载学生基本情况、思想表现、学习成绩、身体状况等。
  安全教育根据国务院、教育部和省、市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对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关精神,县政府和县教育主管部门始终把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全县所有学校均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工作责任制,即安全工作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安全工作网络。各校普遍建立了《门卫值班制度》、《校领导值周制度》、《教师值班制度》、《学生离校护送制度》、《重大事故报告制度》等安全制度。有寄宿生的学校还建立《学校宿舍管理制度》、《饮食卫生制度》。不仅安全制度健全,而且安全教育形式也多种多样,各中小学开设了安全教育课,开展了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周活动,充分利用大会、班会、墙报、板报、校刊、广播、图片等场所和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宣传,把安全教育融人常规教育教学活动中,提高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1995年,省、市、县相继发出切实加强校舍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消除中小学校危房。县政府和教育局组织对全县各学校教学、生活用房和校门、围墙、护坡等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对学校食堂、水井、电路、周边副食品商店、校外通道及渡口安全、社会治安等有关学校学生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整治,坚决杜绝教育安全隐患。
  在每年中考、高考前,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所有接纳考生吃住的饭店、旅馆逐一进行排查,确保防火、防盗及被褥、饮食卫生、饮用水和食物蔬菜安全可靠、措施到位。县防疫站派专人巡视考生住吃场所,检查吃的饭菜食品是否新鲜无污染。县交警分守各考点路口,确保考生畅通安全赴考。环保部门对城区噪音进行监控,确保各考点四周200米内无噪音。至2005年,县内高、中考期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两基”工作“两基”工作即为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和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初等教育)工作。
  扫盲教育工作 1986年,全县共扫除文盲(半文盲)1052人,非盲率87. 6%。1988年,全县脱盲1786人,非盲率87.1%,并通过省政府的抽查验收。1990年是国际扫盲年,县乡采取了多形式的宣传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各级成立扫盲领导小组,乡、村有一名主要领导分管,乡指定一名专职农教干部,实行编制在校、工作在乡、管理在县、专职专用。同时,做到“一堵二扫三提高”。即堵住新文盲产生,继续扫除青壮年文盲,提高扫盲质量,实行以“堵”为主,堵扫结合。并落实农民教育经费,全县建立起乡农民教育专项基金,实行专款专用。按省财政厅、省教委规定,从是年起,经乡政府考核,每脱盲一人,从乡农民教育专项基金中支付包教老师报酬10元。全县当年支付教师扫盲报酬1.6万元,扫除青壮年文盲1584人,非盲率88. 8%。是年,代表江西省接受了国家10部委的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团于12月9日至12日深入到港口街镇、狮子镇、永安乡、沙河乡等4个乡镇的8个村委会16个村民小组48户,对59名文(半)盲进行问卷测试,及格率100%,优良率达93. 6%。考核团在反馈会上对我县扫盲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1991年,举全县之力依法开展高标准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县乡村、教育局、学校教师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扫盲规划。同时,县乡村干部包宣传动员、包学员到校、包脱盲人员巩固提高、包经费筹措;学校包教育教学管理和提供学习场所;教师包教包脱。中小学师生和回乡度假大中专学生也积极投入扫盲工作,农村中小学“日校办夜校,一师任两教”,文盲从要我学到我要学,形成“有文化的人都来教,没文化的人都来学”的可喜局面。县教育局编写了《农村扫盲验收实用教材》,培训扫盲骨干210人,为县、乡、村培训学员520人次。
  1992年,从当地实际出发,采取能集中的则集中在夜校学习,难以集中(边远山区,居住分散)的即分散,实行一个老师包教1-3个文盲。实行乡干部包驻点村,村干部包分片组,组干部包联系户、教师包教的四包责任制。并把扫除文盲列入建设文明村组的重要条件之一,同评选文明村组、入党、入团联系起来。
  1995年,为巩固扫盲成果,编印《九江县农民文化课本》(巩固版)5000本发至乡、村、校和部分脱盲学员。同时推荐到九江市14个县区交流。全县每年有3000多人参加脱盲后的巩固提高学习,把学文化与学技术结合起来,学一技之长为致富奔小康服务。全县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办学面乡(镇)达100%、村达95%,农技学校(有的称农民夜校)都有固定的学习场所,做到“场所、学员、教员、教材、经费”五到位。
  1996 - 2000年,继续开展剩余的5070人文(半)盲及每年有6%复盲(1160人)的扫除任务。主要采取当地村小教师包教,高年级学生送字上门或子教母,夫教妻,文盲较多则农闲办班集中学,与学技术相结合,贯彻以堵为主,堵扫结合,杜绝新的文盲产生。
  2001 - 2005年,扫盲教育工作重点转为农民实施技术教育上,通过乡村文化技术学校普及科学种田知识和技能,为“三农”服务,为奔小康夯实基础。全县有乡镇文化技术学校16所、村文化技术夜校57所,学员1870人。2004年5月21 -24日,经省政府“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年检,确定为“扫盲”达标县。
  初等教育工作 1986年,继市政府1985年检查验收确认为普及初等教育县,全县基础教育进入抓好普及初等教育巩固提高阶段,继续抓好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毕业合格率和普及率。是年,选择沙河街镇、县棉花原种场、新洲垦殖场为推行九年义务教育试点场镇。
  1988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积极做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各项准备工作,成立县、乡“普九”领导小组,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业干部,加大宣传力度。乡、村两级实行“四包一奖制”,即乡村干部包入学率,校长包普及率,班主任包巩固率,任课教师包合格率,奖励成绩显著乡、村、组、学校和个人。是年,全县小学生入学率97. 6%、巩固率97. 1%、毕业生合格率91.4%、普及率87. 5%,分别比1985年市政府检查验收时提高0. 4%、0.1%、0.2%和1.04%。经省政府对全县普及初等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确认“九江县普及了初等教育和基本实现了无文盲县”。
  1989年,按照《江西省实施义务教育必备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开始实施八年制义务教育,分为初等义务教育和初级中等义务教育两个阶段,学制为“五、三”制,即小学5年,初中3年。1990年,县政府印发《九江县八年制义务教育实施细则》。永安、白华两乡各小学全面实施五年制义务教育;之后,全县各乡镇场相继实施。1991年起,全县以乡或中学为单位分期分批实施三年制初中义务教育。
  1995年,全县小学入学率98. 4%、巩固率98.3%、毕业合格率97. 8%,有97%就近升入初中;全县初中巩固率97. 6%、辍学率2.6%、毕业率95.1%,有49.7%的学生升人高中、中专、中师、卫校等学校,18.7%的学生升人职业中学。经省政府“两基”检查验收,顺利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和省级颁布的标准,在1996年11月国家教委《中国教育报》上公布的全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市县区榜上有名。
  1996年后,全县继续实施、巩固、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2001年始,省、市政府和教育部门按国家规定的“普九”标准进行全面复查(每五年一次)。2004年,县政府成立“两基”复查年检工作领导小组。5月21 - 24日,省政府“两基”复查年检组对全县“两基”巩固提高各项指标(含小学数、初中数、在校学生数、普及程度、专任教师情况、扫盲教师数、乡镇文化技术学校数、达标数、财政投入、教育附加征收使用、危房改造配套资金、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办学条件等情况)进行逐项检查,经检查确认九江县“两基”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此处为表格(1986—2005年全县“两基”教育基本情况)=] 校舍建设1986年,全县抓紧进行各中小学校舍危房改造修缮工作。1987年,全县校舍总面积24.6万平方米,其中危房面积1.9万平方米,属一类危房的0.8万平方米。是年,投入改造资金240万元,新建校舍0.3万平方米,改造面积0.5万平方米。1995年,各地加大了改造校舍危房的力度,全县投入危房改造资金410.5万元,比1986增加170.5万元,改造中小学一、二类危房面积1.7万平方米。
  1998年夏,县域遭受百年未遇特大洪涝灾害,有14个乡(镇、场)87所中小学受灾严重,其中水淹38所(倒塌28所)、内涝49所,共计714万平方米,近2万名中小学生秋季开学无教室上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8月21日成立救灾复校领导小组,全面开展救灾复课工作,采取整体搬迁、进城上学,搭棚借房、高地上学,定点辅导、分散上学,投亲靠友、异地上学,抢修校舍、原校上学,困难学生、扶助上学等措施确保按时开学上课。灾害最严重的江洲镇初、高中毕业班的400多名学生全部转移县城,分别安置在县文化宫、老年宫、县委党校、县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开课。1999年,通过社会捐助、世界银行贷款、县内筹资等渠道共筹集危房改造和重建校舍资金1228万元,改造中小学危房15. 05万平方米(小学2.75万平方米、中学12.3万平方米),重建中小学校舍89所7. 67万平方米,改造、修复校舍7.38万平方米。江洲镇14所小学、3所中学和新洲场中小学全部重建,永安乡、赛城湖水产场、港口街镇、城门乡、新合镇、长山乡等乡镇场内涝校舍(共计5. 12万平方米)拆除重建。
  2000 - 2004年,县、乡、村为改造中小学危房和新建中小学校舍筹集资金2250.5万元,年均新增校舍0. 86万平方米,改善了办学条件。
  2005年,全县中小学危房面积降至0.9万平方米,占总校舍面积的2. 67%,控制在国家规定线以下。11月26日,县境发生里氏5.7级地震,全县受灾学校131所,损毁校舍面积302708平方米(教学楼203695平方米、办公室30017平方米、宿舍55123平方米、食堂8598平方米、厕所5275平方米),其中倒塌校舍7961平方米。经质检鉴定,不能使用须拆除重建校舍面积187738平方米,需维修监测使用的校舍107006平方米。校舍损失累计达1. 53亿元。震灾发生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给予了极大的关怀和帮助,全县教育系统先后接受国家拨款2290万元、社会捐款1455. 34万元。当年用于校建808万元,实现重建、改造中小学校舍2. 06万平方米(其中新建校舍1.3万平方米),重建了城门中学、新塘初中、港口中心小学、永安中心小学、马回岭中心小学、狮子中心小学。
  [=此处为表格(1995一2005年全县校舍危房改造情况)=] 教育经费经费管理1986年,全县教育经费由县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即县财政将全县教育经费按年初预算包干给教育局,实行“预算包干、超支不补、节余备用”的原则。县教育局按月下拨经费给乡(镇、场)中学和中心小学及县直各学校(单位)。1997年始,改由县财政将教育经费中农村一块下达乡镇财政包干,县直属学校、幼儿园及教研室、电教站、督导室经费仍由教育局按月下拨。农村一块教育经费划拨给乡镇财政包干后,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较严重,特别是民办教师国拨部分多被乡镇挪作他用,教师反映强烈。2002年起,实施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新管理体制,教育经费由县财政统发,农村教师可保按月得到工资。2003年,教育系统设立会计服务中心,各学校(单位)撤销会计,只设1名报账员,实行集中报账,统一支付。全县教师工资按月由会计服务中心直接转入指定的金融部门进入个人账户。
  经费构成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由个人部分(含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人民助学金等)和公用部分(含公务费、修缮费等)组成。支出类别有职业教育、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幼儿教育、教师进修、特殊教育及其他教育等经费。1986 - 2005年,教育经费由2100万元增至6500万元,增长2.1倍,其中教育预算拨款由1986年的2100万元增至2005年的5500万元,增长1. 62倍,预算外教育收入(学杂费)则由1986年的1600万元降至2005年的1100万元,减45. 5%。体现国家补贴增多,群众负担逐减。
  1999年起,县政府开征城市维护费、专控商品费、基本建设费、农业税附加等教育附加,但教育附加不能全额征收到位,县财政拨给教育局的每年只有30 - 60万元。2002年始,随着经济发展,征收力度加大,教育附加由110万元增至2005年的210万元,且全额征收,全额拨给教育部门使用。2002年起,在公用经费中每年每小学生由20元增至40元、中学生由40元增至60元,达到国家要求标准。
  学校收费各级政府对中小学校收费工作高度重视,逐级实行收费目标管理责任制,坚决制止乱收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1990年,县物价、教育部门联合向社会公示中小学收费项目及其标准,规定学期每生学费为高中10元、初中8元、小学6元,其中乡镇、农村为高中8元、初中7元、小学5元;县城、工矿区学期每生15元;非义务教育的高中另收学费。规定严格控制代收费项目,只限于按成本价收取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其他收费或学期中发生的收费均属乱收费,一经查出,严肃处理。1999年,县教委审计股对45所中学和中心小学进行年终审计,对其中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现象给予处理和通报,对部分中小学任意提高收费标准、自立项目乱收取的69937. 01元,如数退还学生。2002年,实行收费公示和填写“收费卡”制度,即“一卡一证、两公开、四统一”(收费卡、收费许可证、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统一收费时间、标准、项目、票据)。是年9月,江洲、城门两地试行“一费制”。2003年,县政府成立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的通知。是年,县物价、教育部门根据国家“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对私立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作出规定,从是秋执行学期每生杂费:初中420元、高中600元,住宿费60元、水电费40元、微机费50元。课本、作业本按实际收费。是年,省教育厅对学校收费实施五项制度: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报制度、收费情况报告制度、社会监督制度和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开展“收费达标学校”挂牌活动。2004年,县政府再次组织教育收费检查,检查学杂费是否按公开标准收取,中考、高考收费是否按规定收取,是否收取补课费,收费是否做到“收支两条线”管理、有无“小钱柜”、“账外账”,有无坐收坐支现象等。2005年9月,全县中小学实行“一费制”,分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两种标准。县教育局下发通知,规定小学、初中不得学期中和学期末向学生收费,以规范收费行为。
  [=此处为表格(1986—2005年全县财政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情况)=] [=此处为表格(2005年全县财政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情况)=] 社会捐助 1998年特大洪涝和2005年地震,全县学校损毁严重,县教育事业造成很大困难。对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给予了极大的关怀和帮助。1998年,县教育系统接受社会捐款790万元,接受世界银行贷款320万元。接受捐款情况为:科瑞集团160万元、香港横谭山村义裕社40万元、解放军某部红军团0.5万元、九江市教育局4.1万元、九江市教育困难补助17万元、九江市教育学院2.5万元、大学生补助12万元、县保险公司2.5万元、英国政府45万元、仁达集团20万元、民政部“四海一家”20万元、浙江乐清市教委50万元、南京雨花台区教委1万元、绍兴市教委53万元、深圳机场14万元、江苏省教委9万元、八一学校27万元、移民建镇95万元、解放军驻闽集团军20万元、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191.3万元、义演捐6.1万元。
  2005年,县教育系统接受拨款和捐款3745. 34万元,其中国务院拨款2290万元、国家发改委扶助605万元、企业帮扶325. 94万元、香港邝美云捐款210万元、中石化公司捐款100万元、台湾人士捐款80万元、社会各界帮扶134.4万元。
  除救灾捐助外,还有吴伟儿童基金会自1998年始每年以1. 08万元用以扶助县内山区贫困学生108人,连续8年,岷山、涌泉、新塘、新合、城门、城子镇等乡镇的864位贫困生得到扶助;九江私立陶渊明学校为重症学生治病和县城建设义捐80万元;县城中小学校为灾区学生义捐21万元。
  督导检查1989年,县政府组织计委、人事、财政、城建、审计、物价、教育等部门,对全县中小学教育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督导检查教育经费及教师待遇、学校危房改造、中小学生流失及制止、学校收费、德育工作等情况。1992年,县教育局抽调力量对全县学校进行中小学德育工作有关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效应、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情况及问题的督导检查。经检查及时总结表彰,对有违者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2001年,按国家教育督导团要求,县组织农村义务教育专项督导检查组,分片检查各乡镇政府义务教育和乡、村办学职责的落实及教育经费的投人情况。并对教师资格、聘任制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师生安全、控制农村初中生辍学等情况也进行了督导检查。2004年,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对全县实施“两基”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督导检查,确保省政府对县”两基”工作年检顺利通过。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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