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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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5070
颗粒名称: 失业保险
分类号: F840.615
页数: 2
摘要: 1986年12月,根据国务院《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县内待业保险开始起步,旨在保障国有企业失业职工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1994年,待业保险统称失业保险,保险对象由初始国营企业全体职工扩面到集体企业全体合同制职工。
关键词: 失业保险 保险

内容

1986年12月,根据国务院《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县内待业保险开始起步,旨在保障国有企业失业职工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1994年,待业保险统称失业保险,保险对象由初始国营企业全体职工扩面到集体企业全体合同制职工。2000年,保险对象扩面到城镇企、事业单位全体职工。保险金由单位和职工按国家规定缴纳。1986年,企业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缴纳,1999年起,企事业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职工个人均按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失业职工的失业救济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以及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等。1987年,全县132个国营企业征集失业保险金10. 12万元,保险覆盖人数11578人。到2005年,保险覆盖人数11202人,参保单位135个,征缴失业保险金131.1万元。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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