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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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5044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分类号: X9
页数: 3
摘要: 1987年3月,县政府决定成立九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人事劳动局。1989年12月,成立劳动安全监督股与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负责全县工矿企业、交通运输、建筑建材等系统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查办等事宜,重点对厂矿锅炉、压力容器进行安全监察,负责申报办理特种行业人员证书,并协同卫生、公安、经贸委等部门进行工伤鉴定和认可。
关键词: 安全生产 安全工程

内容

1987年3月,县政府决定成立九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人事劳动局。1989年12月,成立劳动安全监督股与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负责全县工矿企业、交通运输、建筑建材等系统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查办等事宜,重点对厂矿锅炉、压力容器进行安全监察,负责申报办理特种行业人员证书,并协同卫生、公安、经贸委等部门进行工伤鉴定和认可。1987 - 2002年,域内各企业先后建立安全管理机构44个,其中安全委员会5个,安全管理小组29个,安全管理办公室10个。2003年3月,县政府将原人事劳动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分解3个部门管理,锅炉和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划归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职业卫生监督划归县卫生局;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业安全和矿山监督划归县经贸委,并在县经贸委增设九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安监局),配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2人,属正科级挂靠单位。同年12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从经贸委分离为独立的正科级安全生产专职监督机构。2004年局内设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增加事业编制3个。2005年,局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执法大队、安监一股、安监二股。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主管副县长兼任,安监局长、县总工会副主席任副主任,成员单位由发改委、公安局等34个单位组成。全县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78个,其中安委会成员单位34个、规模企业28个、乡镇场区16个。共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干部160余人,兼职安全员510余人,全县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管理体系。 教育培训 1986 - 2005年,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全县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1990年始,根据江西省劳动厅赣劳安[1989]26号文《江西省企事业单位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管理办法》,对全县国营和县办大集体以上的工矿及规模相对较大的外资、民营、私营企业的新职工均进行“厂级、车间级、岗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方准上岗工作,并建立企业职工三级教育培训档案。至2005年,全县在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累计对各类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达7557人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1986年,县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举办锅炉司炉、锅炉水质处理、特种作业人员技能培训,经理论学习、实践操作,37名学员考核合格,领取操作证书。1987年,根据《江西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及其确定的特种作业工种,县内开展电工作业、建筑登高作业、起重机械作业和锅炉司炉、锅炉水质处理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1990年,开展对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工种的培训考核。1991年后,厂矿内机动车辆驾驶、水泥立窑操作、制冷机操作、压力容器操作等特种作业的培训考核工作全面展开。同时,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规定,对经培训考核发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复审。2004年、2005年,分别组织特种作业人员66名、48名赴市参加业务培训,均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证书”。至2005年,全县先后培训特种作业人员1785人,其中电工986人、起重机械38人、司炉204人、电焊404人、厂内车辆驾驶42人、建筑登高32人、制冷操作16人、水泥机主窑15人、压力容器操作14人、水质处理34人。
  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江西省《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县内注重对企业厂、矿长(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就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工作方法及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基本知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1988 - 2002年,全县先后培训厂、矿长(经理)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428人,其中1988年35人、1991年49人、1994年96人、1995年66人、1996年25人、2000年25人、2001年89人、2002年43人。2003年,举办非煤矿山矿长培训班2期,参加学习者86人。同时,组织5名安全生产监督员赴省局培训,均取得省局颁发的“安全监督员证”。2004年,举办企业业丰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3期,参加培训者176人。同时,组织52名非煤矿山矿长参加市局培训,均获市局颁发的“矿长资格证”;组织3名安全生产监督员赴省局培训,均获省局颁发的“安全监督员证”。2005年,先后组织32名乡镇分管领导和安监员及46名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人员赴市局培训,均获市局颁发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县局举办两期非煤矿企业职工全员培训,参加培训520人。
  职工安全教育活动1991 - 2001年,县内每年5月均举行“安全生产周”活动,2002 - 2005年,每年6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遵章守纪,保障安全”、“勿忘安全,珍惜生命”、“治理隐患,保障安全”,“安全·生产·稳定·发展”、“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等不同主题为内容,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西省劳动保护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为中心,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至2005年,全县先后订购散发法律法规单行本3046本、举办法律知识骨干学习班4期1015人次;编写安全生产宣传板报墙报562期、张贴安全宣传标语警示牌5033条(块)、出动宣传车31辆次、电视台开辟分期播放专题安全教育栏目10个(次)。同时,在历年“安全生产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单位668个(次),查出事故隐患1971起,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检测检验县内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由地市级安全卫生检测站和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按设备运行时限进行检验。运行10年以下的锅炉每2年检验1次,运行10年以上的每年停炉1次,进行内外部检验;液化石油气固定储罐,每年1次外部检验,每3年1次内外部检验,每6年1次全面检验;液化气钢瓶,对按原国家标准检验的钢瓶使用期为3年,对1987年1月1日起制造并投入使用的新钢瓶使用有效期为5年,则分别为每3年、5年检验1次;起重机械(不含电梯)每2年检测1次,电梯、厂矿内机动车辆每年检测1次。1986 - 2002年,全县先后检验蒸气锅炉515台/次,微压锅炉57台/次,压力容器271台/次,起重机械57台/次(其中电梯18台/次),厂内机动车辆26台/次。2003 - 2005年,全县检验蒸气锅炉120台/次,E级锅炉39台/次,热水微压锅炉45台/次。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一般为全县性检查、专业性检查、系统内检查、单位自查4种形式。全县性安全监督检查以抽查为主,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专业性安全监督检查重点对电气、锅炉、压力容器、建筑、起重机械、矿山、防寒、防暑等专业进行不定期检查;系统安全监督检查由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并结合系统总结评比,促进行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单位自查由企业内部组织,一般分为厂级、车间(工段)级、班组日常检查。
  2000年,为吸取萍乡上栗特大烟花爆竹药料爆炸事故教训,县政府组成若干个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小组,对全县各个行业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检查行业分工为:公安、供销、工商等部门负责烟花鞭炮生产、经营;消防、旅游、教育、文化等部门负责公共聚集、娱乐、旅游景点、学校周边环境、校舍;地矿、劳动、乡企等部门负责小煤窑和非煤矿山;交通、水上公安部门负责渡口、船舶、农巴载客、非法滩涂造船;经贸、二轻、工会、供销、招商等部门负责县属企业、外资、民营、私营等企业;劳动、技术监督等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商业、物资、公安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及易燃易爆等物品的生产、销售、运输、使用情况;卫生、防疫等部门负责卫生、防疫安全情况;城建、消防等部门负责建筑施工、燃气安全。根据分工,定时并有选择地重点检查。至2002年,共查出事故隐患2326条,下达整改意见书263份、整改意见1135条。
  2001年6月,为贯彻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县政府召开全县煤矿安全整治工作专题会,并组织公安、劳动、矿产、工商、乡企、物资、供电等部门50余名执法人员,从南钢住岭矿抽调4名爆破能手,赴涌泉、新塘、新合等乡镇,整治20世纪90年代兴办的独眼井开采、无通风设施、无水文资料、无专业技术人员的无证个体小煤窑。在当地政府的配合下,一次性地将涌泉4座、新合2座、新塘5座屡禁屡开的小煤窑炸封洞口,强行关闭。
  同年8月,按照省政府《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非煤矿山专项安全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县政府成立九江县非煤矿山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组织矿产、劳动、物资、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全县非煤矿山进行清理整顿。全县220余家个体采石矿,核发采石许可证42家;取缔严重违反安全开采的7家、非法开采的58家,其余尚未达到可发证照条件的规定时限进行整改。2002年,组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论证专家组,对全县非煤矿山进行实地检查验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55家矿业,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合格证”,关闭6家严重违规开采和取缔1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采石矿。全县非煤矿山步入依法、安全、有序开采轨道。2003年,先后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鞭炮、交通、锅炉容器、食品药品、民爆物品等进行检查整治728次,查处永安轧花厂、南铁武九办事处等违反安全规范行为68起,督促整改涌泉洞桥桥墩位移等安全隐患265处。2004年,开展各项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612次,查处违章操作和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等违法行为81起,督促整改黄老门砖瓦厂烟囱避雷针折断、新合米迪服饰车间无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312处。2005年,开展各项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425次,查处采石场越界开采或无证开采等违反安全规范行为65起,督促狮子洞塌方、江洲渡口无安全防护设施等安全隐患整改189处,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采石厂38家。
  事故查处1986 - 2005年,全县工矿企业发生各类事故128起,其中:发生人员死亡事故24起、重伤事故44起,死亡人员31人、重伤44人。最为严重的是1999年1月4日,狮子镇住岭村1 1组魏运银采石矿,突然发生大面积塌方事故,塌下土方估算为4万立方米,将采矿区内6名作业人员掩埋,另1名作业者处20米之外,亦被塌下土石砸伤致死;在事故查处中,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职工伤亡事故查处办法和安全生产事故处理规定,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做到事故原因清楚,当事者受到教育,防范措施到位。并将事故逐一统计、上报,作出事故处理决定。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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