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剩余劳力开发就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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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5032
颗粒名称: 农村剩余劳力开发就业
分类号: DF47
页数: 1
摘要: 1986年,随着农村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村劳动力过剩的矛盾开始突出,全县农村剩余劳动力约5万人。县委、县政府多法并举,引导部分农民通过进入乡镇企业、劳务输出和从事第三产业等渠道从农田里转移出来。 至1993年,全县8000余家乡镇企业先后吸收农村劳动力就业2.2万人。
关键词: 劳动就业 社会保障

内容

1986年,随着农村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村劳动力过剩的矛盾开始突出,全县农村剩余劳动力约5万人。县委、县政府多法并举,引导部分农民通过进入乡镇企业、劳务输出和从事第三产业等渠道从农田里转移出来。
  至1993年,全县8000余家乡镇企业先后吸收农村劳动力就业2.2万人。
  1988年,县劳动部门第一次派人赴广东番禺、江苏无锡开设劳务窗口,首批输出劳务人员154人。至1993年,县劳动部门在无锡、宁波、番禺、深圳等地开辟劳务输出网点达12处。农村初、高中毕业的青年劳力和能工巧匠到发达地区务工人数已达1.3万人。1996年,县劳动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有序化工程》的通知,把农村劳动力统筹和有序化流动进行规范管理。在各乡镇设劳动服务站,聘劳务信息员,开展输出前培训、输出后跟踪服务,并实行全国统一的“外出流动就业登记卡”和“外来人员就业证”证卡合一的跨省流动就业管理制度。是年,劳务输出人数已达2.1万余人,至2005年达6.5万余人。部分劳务人员在务工地购房、购车、成家,与当地融为一体;升任厂长、经理、主管及至自立门户、自主创业谋求更大发展的也不在少数;还有部分人员在外地学会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有了积累后回乡投资创业。
  至2005年,全县农村剩余劳动力在本地离土不离乡,从事饮食服务、商业经营、个体运输、小商品加工、建筑安装等领域就业和进入县工业园企业就业达1.8万人。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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