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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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5029
颗粒名称: 劳动就业
分类号: DF47
页数: 1
摘要: 1986年9月,国务院颁布劳动制度改革4项“暂行规定”,即《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其重点是用工、招工制度改革,即国营企业新招收的工人都要实行劳动合同制,取消退休工人“子女顶替”和内部招收职工子女,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工。
关键词: 社会保障法 劳动就业

内容

1986年9月,国务院颁布劳动制度改革4项“暂行规定”,即《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其重点是用工、招工制度改革,即国营企业新招收的工人都要实行劳动合同制,取消退休工人“子女顶替”和内部招收职工子女,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工。打破长期以来一次分配定终身的传统用工制度,实现企业和职工的双向选择,从深层次推动就业制度的改革。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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