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事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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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501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人事管理
分类号: D035.2
页数: 5
摘要: 1986年,干部任用仍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履行党内报批和依法任免的程序。 县委正、副书记、县纪委书记由市委提名经县党代会选举产生或罢免(届中可由市委任命待下次党代会补选),县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县人民政府正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亦由市委提名或决定候选人经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罢免(届中可由市委任命待下次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县政协正、副主席由县委报请市委提名经县政协委员会选举产生或罢免。
关键词: 人事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内容

1986年,干部任用仍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履行党内报批和依法任免的程序。 县委正、副书记、县纪委书记由市委提名经县党代会选举产生或罢免(届中可由市委任命待下次党代会补选),县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县人民政府正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亦由市委提名或决定候选人经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罢免(届中可由市委任命待下次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县政协正、副主席由县委报请市委提名经县政协委员会选举产生或罢免。
  担任党群系统正、副科级实职的干部由县委任免;担任政府部门委、办、局正职,法院副院长、审判员、法庭庭长,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由县委提名,经县人大常委会任免。担任政府部门副科级实职的干部由县委提名,县政府任免。正、副股级干部由县委组织部任免。
  1993 - 1997年,国家公务员过渡期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干部的非领导职务(正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由人事部门任免。
  1995年开始,根据中共中央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县内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履行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党委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等程序,再按干部管理权限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和组织程序依法任用。
  1999年起,县内在选拔任用优秀青年干部上,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推荐、公开考试、择优推荐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法。同时,加强民主监督,对拟选拔任用的正副科级干部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公示期限7天。
  2002年,贯彻中共中央重新修订并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以及免职、辞职、降职、纪律和监督等一系列环节,形成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完整体系。对任职后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一年,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职务,按原任职级安排工作。
  国家公务员管理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颁发《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1月1日开始实施。全县各级政府机关开始实行公务员制度管理,党群系统参照执行,部分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依照执行。自此,开始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过渡,过渡期至1997年底。
  1993年始,先后对全县原党政机关正、副科级干部经申报市人事局批准,转为主任科员296人、副主任科员196人,党政机关原非领导职务的一般干部身份者均批准为科员或办事员,工人身份定为工勤人员。
  1994年始,开展公务员制度宣传培训工作。《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省人事厅组织编印的《公务员知识读本》、《公务员行为规范》、《公务员制度政策法规选编》等教材人手一套,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加深理解。组织开展国家公务员制度知识竞赛活动。1995年,人事部门分批举办公务员基本知识过渡培训班,先后参加过渡培训,对象达1440人,经考试考核合格率达100%,颁发由省人事厅印制的“江西省国家公务员过渡培训证书”。
  1994年起,每年年初各单位对上一年度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进入个人档案。
  1996年,是公务员制度实施人轨的最后一年。县政府批转下发《九江县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公务员制度中的录用、考核、纪律、奖励、职务晋升、工资福利、退休等单项法规陆续实施,对于以机构改革为前提条件的职位分类、职位设置、人员选配等将结合机构改革“三定”的进程逐步实施。
  1997年,通过对过渡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考试、考核后,过渡为国家公务员。全县国家公务员人数为1152人,参照执行人数为288人。至此,国家公务员过渡工作基本结束,国家公务员制度在全县全面实行。
  1999年起,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进党政机关必须参加全国或全省招收公务员统一考试,合格予以录用。至2005年底,共招收录用公务员47人。全县累计有公务员1339人,参照执行人员254人。
  干部调配与构成 1986年,全县干部总数为3661人,其中女性773人,大专以上文化462人,45岁以下2736人。自1986年至2005年间,因各种原因减少人员2653人,其中离退休1550人,调出县外416人,其他原因减少687人;通过各种形式调配录聘干部4425人,其中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867人,军转干部安置96人,通过考试、考核录用干部541人,长期从事民办教师符合条件转为公办教师517人,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身份工作人员聘用为干部1988人,外县调入416人。
  2005年,党政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有干部(公务员)5433人,其中女性1415人,大专以上文化3254人,45岁以下3746人。人员培训1986年后,县内干部教育培训形式较过去有了新的扩展,除县委、县政府举办的各类专干培训,还有干部主管部门开办的各类培训,以及干部本人通过电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函授、网上远程教育等形式自发参加的学历培训。1995年,为配合公务员制度施行,县人事部门举办第一期公务员过渡培训班,参训人员包括机关全体公务员及参照执行人员共1440余人。此后,干部主管部门又先后举办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劳动法”培训、大中专毕业生岗前培训、军转干部培训、公务员任职培训、各类干部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公务员法”培训等。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开始形成。1995 - 2005年,由干部主管部门开办的各类培训班达60多期,培训干部6000余人次。 1986 - 2005年,通过县委党校开办各类专干培训300多期,培训干部21000余人次。同时,从1987年起,与上级党校联合开办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大专班,为县乡党政干部在职进修提供了有利条件。专业设置有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法律等。1996年,增开中央党校函授本科班。至2005年,共培训毕业在职干部1420人。
  1986 - 2005年,全县干部通过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者220余人。
  干部考核1986 - 1993年,县内对干部考核按1979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实行干部考核制度的意见》执行。考核的标准和内容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按各类干部任职应具备的条件,从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一般采取年度鉴定和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
  1994年始,按公务员管理制度对干部进行考核,实行每年一度的干部年度考核制度,从德、能、勤、绩4个方面将个人鉴定、主管领导意见、单位领导意见集中,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本人如有异议,可申请单位复核。考核表进入个人档案,并与工资晋级挂钩。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提前晋升一级级别工资;当年考核不称职或不定等次的不晋升两年一次的职务工资,专业技术人员第二年不得晋升职称。1995年,全县考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841人,考核结果为优秀的112人、称职和基本称职702人、不称职2人、不定等次的25人;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04人,考核结果为优秀391人、称职和基本称职2562人、不定等次151人。
  2001年,九江县被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确定为年度考核试点县。次年,县人事部门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全面推行量化考核,全县5583人参加了2001年度考核,其中781人为优秀、4691人为称职或基本称职、11人被确定为不称职。至2005年,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坚持不断,有效地增强干部责任心、事业心与紧迫感、危机感,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职称评聘1987年,县内恢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由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由县科委职改办管理,企业职称评审由经委企业职改办管理。1990年,分别由科委和经委移交县劳动人事局管理。
  1987 - 2001年,高、中级职称评审由市下达指标,实行定额评审。2002年起,实行评聘分开管理,申报高、中级职称人员评审不再受指标限制,但资格聘任受到控制,须由各单位按照省职改部门规定的职称结构比例进行设岗,报县人事部门在设岗数内进行聘任审批。
  1996年,国务院颁发了教育、卫生、工程、农业、会计、统计、经济、律师、群工、图书、文博等20多个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1993 - 1999年,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图书等系列中,初级职称逐步实行以考代评。1994年后,部分系列评审(或考试)职称附加外语条件,1997年后附加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1993年始,全县先后开展农民职称评定工作;二轻、乡企、建设、卫生部门自行评定了集体人员职称;教育部门开展了民师职称评定工作。2001年后,开展了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
  至2005年,全县先后为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11723人,其中经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479人;经市职改领导小组批准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3231人;经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8013人。
  1992年起,对有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学者、科技人才等进行选拔登记,并遴选推荐上报有关部门批准享受国务院或省、市、县政府国家特殊津贴。是年,经推荐上报,县中医院院长李诗坚获国务院授予享受国家特殊津贴待遇。2005年全县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人数)=] 人才市场县内人才市场主要是人事代理和人才交流。
  人事代理 1992年,县设立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始人事代理工作。代理对象初期主要以经商办企业或受聘于外地企事业单位等各种形式离开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为他们管理人事档案,办理档案工资调整和职称申报等项工作,并作为人才储备参与人才交流。
  2002年后,县人才市场逐渐成熟,代理对象扩展到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军人以及县内各类事业单位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004年,成立九江县人力资源市场,统一管理人事代理和人才交流服务工作。
  是年,为更好地开发利用人才资源,县里建立了《党政人才库》、《国有事业单位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库》、《国有企业单位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库》三大人才库。2005年,又建立《九江县高层次人才库》和《九江县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库》,有在库高层次人才184人,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70人。
  至2005年,全县办理人事代理人数449人,其中高级职称13人,中级职称12人,初级职称326人,未评职称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98人。
  人才交流2003—2005年,参与县内人才交流和引进人才275人,其中教育系统招聘中学教师72人、小学教师139人、体校教师3人、陶渊明私立学校教师10人,卫生系统各医院招聘医护人员37人,乡镇计生服务所招聘计生干部9人,电视台招聘工作人员2人,招商局招聘工作人员1人,沿江开发带管委会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2人。在招聘人才中,学历为本科50人、大专130人、中专95人。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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