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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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5017
颗粒名称: 编制管理
分类号: D63
页数: 2
摘要: 1986年,全县党政机构共有行政编制人员990名,其中县委、县纪委99名,人大、政协38名,县政府各部门331名,群众团体22名,司法机关215名,乡镇机关285名。有县属国家机关事业编制人员3605名,其中财政拨款1447名,上级业务部门拨款94名,自收自支93名,财政补贴1971名。是年,根据市编委意见,对全县15个
关键词: 编制 管理体制

内容

1986年,全县党政机构共有行政编制人员990名,其中县委、县纪委99名,人大、政协38名,县政府各部门331名,群众团体22名,司法机关215名,乡镇机关285名。有县属国家机关事业编制人员3605名,其中财政拨款1447名,上级业务部门拨款94名,自收自支93名,财政补贴1971名。是年,根据市编委意见,对全县15个乡镇的土地面积、人口数量、生产总值和乡镇事业机构的设置情况及人员编制进行调查,对乡镇机关定编进行测算。
  1988年,制订《县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实行“编制卡片”管理制度。根据国发[1986]100号文件精神,对县级党政机关和非常设机构进行清理整顿,清理结果撤销各种非常设机构38个,保留56个。同时,开展县直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沿革、人员编制情况调查,建立55个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档案,2259个“编制卡片”登记册。1989年,为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机构和人员编制增长,县编委和人事部门会同财政、银行等部门,实行“编制卡片”与工资基金审批管理制度。对全县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全民和集体企业现有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进行调查,并汇印成册。各单位在定编范围内需增减变动人员时,须先报经县编委核编,否则,县组织、劳动、人事部门不予调配人员,财政部门不予拨付经费,银行不予支付工资。1990年,实行“核编准调通知单”。凡行政单位需调入人员,须先到编委办核编,缺编的由编委办研究审批;满编而又确需调进的专业人员,由县分管领导审查,报编委会研究审批。同时,加强对党政群编制的检查监督,对自行设置的机构明令予以撤销。1991年,对县教育、卫生系统调查测算,报县政府研究同意,核定下达教育系统事业编3264名,卫生系统事业编722名。1996年,党政机构改革通过并、合、转等精简机构,人员编制由752名减为526名,精简率30%。领导职数配备实行一正两副,最多不超过3副。对改革后的富余人员通过转为经济实体减编、工勤人员使用事业编、达到退休年龄的退出编制、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充实企业和乡镇基层工作、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控编内需补充的人员先从机关富余人员中选用等方法进行分流。改革后,核定县本级行政编制人员526名,其中党委104名,政府365名,人大、政协28名,群团组织和民主党派23名,待分配6名;核定政法编制299名;乡镇编制460名。全县共核编1285名。1999年,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重新办理编制登记,健全台账和管理册;明确审批程序和权限;采取把工资基金与编制管理、事业单位登记制度相结合的办法综合管理。2000年,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统一进行核定编制,换发手册,清理档案,为下一轮改革作准备。
  2003年,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的《九江县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中对机构人员编制的明确规定,全县党政群机关人员编制由2002年的1272名精简到1047名,精减率17. 69%。核定县本级行政编制411名,其中党委99名,政府263名,人大、政协27名,群团组织18名,待分配4名;核定政法编制288名;核定乡镇行政编制348名。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由6929人减为6577人,精减352人,精减率5. 08%。同时,清理财政供养人员100余人。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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