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合法权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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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5010
颗粒名称: 维护合法权益
分类号: C93
页数: 2
摘要: 1990年,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22649人,占总人口7. 39%。1992年5月,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县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保证老年人合法权利条例》,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1997年,县老干局、老龄工作委员会、老年人体协大力宣传贯彻1996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保障法》),在各乡(镇、场)、行政村、居委会显要地段张贴《保障法》170张,散发《保障法》500张,办宣传专栏236期,书写各种稿件280篇。
关键词: 合法权益 权力

内容

1990年,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22649人,占总人口7. 39%。1992年5月,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县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保证老年人合法权利条例》,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1997年,县老干局、老龄工作委员会、老年人体协大力宣传贯彻1996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保障法》),在各乡(镇、场)、行政村、居委会显要地段张贴《保障法》170张,散发《保障法》500张,办宣传专栏236期,书写各种稿件280篇。县老龄委举办《保障法》咨询活动3次,每次时间10天。2000年,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27948人,占总人口8. 56%。2003年7月起,县政府为年龄达100岁以上(含100岁)老年人每月发放养老补助金100元,每半年发放1次,由百岁寿星亲属代领。同年,凡70岁以上老人均可领取“老年优待证”,老人凭证可在就医、就餐、购物、乘坐公交车等方面享受应有的各种优惠。
  1986 - 2005年,县老年人体协,每年年初召开全县老年人体育工作会,年末对全县老年人体协工作进行检查。乡镇检查老年人组织网络、活动场所、队伍建设及老年人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情况;县直单位检查老年人政治、生活待遇落实与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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