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社会福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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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4990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社会福利事业
分类号: C913.7
页数: 4
摘要: “三院”建设县内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三院”建设比较完备,全县孤寡老优抚对象和乡村无依靠老人都得到妥善供养。至2005年,全县有福利院1所、敬老院31所、光荣院2所,供养老人1726人。 福利院1986年5月2日,九江县社会福利院竣工并举行人院典礼。新建的福利院坐落县城一中路旁,总投资13.5万元,其中县财政拨专款4万元,民政局从民政事业费中拿出配套资金9.5万元。建有住房450平方米、厨房杂屋160平方米,室内有整套家具、电视机等,室外假山亭阁、春兰秋菊,十分宜人。
关键词: 社会保障 社会福利

内容

“三院”建设县内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三院”建设比较完备,全县孤寡老优抚对象和乡村无依靠老人都得到妥善供养。至2005年,全县有福利院1所、敬老院31所、光荣院2所,供养老人1726人。
  福利院1986年5月2日,九江县社会福利院竣工并举行人院典礼。新建的福利院坐落县城一中路旁,总投资13.5万元,其中县财政拨专款4万元,民政局从民政事业费中拿出配套资金9.5万元。建有住房450平方米、厨房杂屋160平方米,室内有整套家具、电视机等,室外假山亭阁、春兰秋菊,十分宜人。首批人院老人10名。1996年,县民政局拨专款1万元,用于房屋维修、添置生活用品、用具。配有院长等管理和服务人员6人。2004年,由于城区符合入住福利院条件老人增多,福利院地盘又因居民房屋前后相夹难以扩大,县政府在实施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中,在鸵鸟山庄东对面,重新兴建九江县民政福利院一处,投资800万元,总占地2.7公顷,整体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2005年,县福利院人住孤寡老人25名。有管理人员5人,服务工作人员3人。
  敬老院1986年,全县有敬老院66所,供养人住人员933名。其中孤寡老人771名,孤儿50人,残疾者112人。集体支出供给金8. 62万元,国家发放救济金41376元。县棉花原种场集资1.2万元,县民政扶助1万元,新建敬老院1所。是年,县民政局下拨敬老院维修费1.5万元,下拨扶持金6. 05万元。
  1987年,全县敬老院68所,其中乡办7所,村办61所,人院老人511人。院办厂店3家,养猪93头,养鸡674羽,种菜地2. 85公顷,年收入3.3万元。县民政下拨房屋维修费1.2万元,有偿扶持金2万元。1988年,全县敬老院供养老人558人,供养标准年人均192元,粮油指标分别比1987年提高10%和15%。院办厂(场、店)14家,年收入7万元。县民政下拨维修费1.5万元,为白华乡敬老院养鸡厂提供有偿无息资金l万元。并对全县敬老院进行检查评比,1 1所敬老院评为先进单位,12名院长评为模范院长。1989年,县民政下拨2.4万元,维修改造各乡镇敬老院房屋203间、3636平方米,确保老人居住安全。1993年,根据省市民政部门“乡乡都有敬老院”的要求,全县在原有岷山、新塘、马回岭、港口、江洲、永安、城门、白华等8所乡办敬老院的基础上,共同筹资50万元,新建长山、新合、涌泉、城子镇、沙河、沙河街镇、黄老门等7所乡级敬老院。为发展院办经济实体,县民政投放资金6万元,扶持种、养、加工业。马回岭、岷山、城门等乡敬老院,年创收超万元。全县供养老人年生活费标准提高到400 - 600元。
  1998年,江洲镇敬老院院长梅秋荣,在抗洪抢险中,舍小家顾大家,先后5次安全转移敬老院14位孤寡老人,赢得社会赞誉,在全国抗洪抢险表彰大会上获“全国抗洪先进个人”称号,乃江西省民政系统唯一获此殊荣者。1999年,因特大洪灾的破坏,经省民政厅批准,重新修建江洲、新洲、城门、新塘、涌泉、黄老门等乡镇敬老院,扩建改造城子镇、白华、港口、马回岭、沙河街镇等敬老院。省厅下拨补助资金31万元,市县从捐赠救济款中拿出配套资金116万元。是年,全县农村敬老院48所,其中乡办18所、村办30所,供养老人509名,人均年生活标准最高1200元,最低800元。
  2003年,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规划、规范农村社会敬老院建设实施方案》精神,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全县拟分期分批新建、扩建、改建马回岭、江洲、城门、新塘、岷山、城子镇6所乡镇区域型中心敬老院,并列入“星光计划”项目。是年,马回岭中心敬老院被省民政厅列入第三批“星光计划”资助项目,县民政拨出支持资金6万元,当年开工建设,当年竣工。同时,县民政投资2万元对新塘、城门等敬老院附属设施进行改造、完善。
  2005年,全县有敬老院31所,其中乡镇办16所、村办15所,供养老人1726名。是年末,因地震灾害,震损震塌敬老院房屋15所,倒塌必须拆除院房13栋,需加固维修10栋、6050平方米。省市县民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将全县震塌损坏的敬老院院房或重新修建,或维修改造,其中新建项目5个、面积共9600平方米,改(扩)建项目8个、面积6254平方米。
  光荣院县内有1958年创办的岷山光荣院和1986年创办的新塘光荣院,两院所在地均为大革命时期红军活动频繁地区。光荣院供养的大都是革命老区的优抚对象,或老红军、或老革命干部、或军烈属、或复退残疾军人,以及无人供养的孤寡老人。
  1988年,县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江西省光荣院管理试行办法》,对光荣院管理进行检查和调研,并为文明办院、敬老养老、积极创收提供人力和物力援助。1998年6月,省民政厅《江西省光荣院管理暂行办法》正式颁发实施,县民政局按照办法条款,对岷山、新塘光荣院逐项进行调查、访问,与两乡党政领导共同研究逐项落实,确保人院优抚对象老有所靠老有所养,安度幸福晚年。1999年,岷山、新塘光荣院共有老人42名,其中优抚对象孤寡老人30名。老人年生活标准最高2200元,最低为1200元。
  2005年,岷山光荣院有房屋1200平方米、45间,供养老人中有优抚对象孤寡老人5名,老人年生活标准为1200元;新塘光荣院有房屋1000平方米、40间,供养老人中有优抚对象孤寡老人4名,老人年生活标准1200元。
  福利企业1986年,为解决优抚对象和社会孤残人员就业,县民政局成立民政福利服务公司,下设刊刻、缝纫、棕床、矿烛、南北杂货门市部等经济实体;9月,新塘乡成立九江县民政福利服务公司新塘分公司,生产和经营民政福利产品。全县有乡福利企业4个、村级福利企业4个。全县福利企业有职工130人,其中残疾人68名,年创产值78万元,盈利2. 63万元。
  1987年,全县农村有福利企业15个,其中乡办10个,村办5个,安置四残(肢残、眼残、耳残、智残)人员124人,占职工总人数58%。全县民政福利企业生产产值实现150万元,利润较上年增长26%。其中县局属民政福利厂,年生产总值8. 55万元,创利润8100元。1988年,全县福利企业实行县办、乡办、村办、院办“四轮齐转”新格局,共有福利企业23个,安置四残人员121名,年生产总值174万元。其中新合小石村福利厂安排四残人员23名、贫困户11名,生产乳胶手套,年产值24万元,创利润1.5万元。1989年,全县福利企业安排四残人员159人,实现产值275万元。县民政丝织厂新产品绞织素缎批量生产,获省经贸委颁发的“绞织素缎新产品证书”。1990年,县民政局在整顿城乡福利企业中,取消不符合开办福利企业条件的福利企业6家。确认继续生产经营福利企业17家,全县福利企业虽受市场疲软影响,年总产值仍达243万元,利润15.9万元。
  1992年,县民政局放宽政策,引进人才,实行风险承包,调整产业结构,参与市场竞争,加快福利企业改革步伐,使产值利税同步增长。城门乡福利厂新上“101润滑剂”,沙河街镇东方化学品厂开发“908冰箱除味剂”,新合乡福利厂转产油脂生产,均收到良好效益。全县实现年总产值426.5万元,利税36.3万元。
  1996年,县民政局加大资金注入,调整产业结构,并派员外出学习,使企业面貌逐步改观。局直属民政石材厂新上板材生产线,年签合同产值180万元:新世纪节能设备公司生产的各种热水器,半年销售额达76万元。是年,全县福利企业完成销售产值402万元,实现利税39万元。1999年,全县有福利企业8家,即县民政局福利厂、石材厂、残联世纪节能设备有限公司,城门乡化工厂、草帽厂,白华乡幸福日化厂,沙河乡福利化工厂、蛟滩福利玻纤厂。有企业工人93人,其中残疾人36人。生产的竹木制品、化工产品、石材板料、中央热水器等都成为热门产品,远销南京、武汉等地。
  2001年,因市场竞争激烈,福利企业经营不善,产品单一,全县民政福利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2003年,县民政局对现存的5家民政企业进行改制和整顿,帮助企业用好用足国家优惠政策,使企业逐步走上发展轨道。2005年,全县5家民政福利企业,共安置劳力340人,其中能就业的残疾人员178人。沙河民政福利厂和九江佳业服装鞋帽厂,残疾人就业占60%以上。全县福利企业实现税利500万元。
  农村五保供养20世纪50年代起,县人民政府均把农村村民中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有法定抚养义务人但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列为供养对象,由乡、村集体实行保吃、保住、保穿、保医、保葬,使其不低于当地一般群众生活水平。供养形式随着福利事业的发展,逐步由分散供养进入福利院、光荣院、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供养金由乡、村在社会提留中统筹安排,并随着生产的发展逐年提高供养标准。1987年7月,县民政局对全县供养对象,进行调查核实。对有特殊困难的五保对象或实行定期定量补助、或实行临时救济、或纳入乡镇村敬老院供养。是年,沙河、新塘乡在全县率先成立五保服务中心站,所有五保供养资金实行以乡统筹。1999年,因两年连续洪灾,特别是洪水淹没地区,敬老院坍塌,棉粮减产,造成许多五保老人供养困难。全县各级政府在全力安置好五保老人吃、住的同时,积极筹措资金147万元,重建、扩改建江洲镇等11所敬老院,让五保老人安居养老。
  2002年,县内实行“费改税”制度后,原由乡统筹、村提留开支的五保供养经费,将通过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的方式收取,并在县财政返还的20%中解决,不足部分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给予补助。县民政局根据县政府《关于做好费改税后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专人开展农村五保对象调查摸底和界定。全县界定五保对象1071户1243人,其中930户1084人得到供养,占应保对象87. 2%,供养分乡镇村敬老院集中供养和村组分散供养,敬老院集中供养的年人均生活费1000元以上,村组分散供养的,年人均生活费850元左右。2003年3月,县民政局抽调专人协助指导各乡(镇、场)民政所,对五保对象进行摸底排查,依法界定五保对象,落实五保供养资金,切实做到应保尽保。2004年,全县按省、市部署实施农村五保“敬老工程”,加大供养工作力度。港口街镇将原团湖渔场办公房改造扩大为敬老院,改善集中供养条件,全镇集中供养率达70%。新塘光荣院改造后可容纳新塘、新合、涌泉3乡(镇)五保对象,形成区域型中心光荣(敬老)院。2005年,域内共有五保对象2923人,已得到供养2338人,占应保对象81%。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保障全体老年农民基本生活制度,是各级政府一项重要社会福利事业,该制度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为目的,坚持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使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有机地结合。投保对象为非城镇户口,即不由国家供应商品粮的农村人口,包括村办企业职工、私营企业、个体户、民办教师、乡镇招聘干部、职工等,年龄为0 - 60周岁。投保人领取保险金条件是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即可办理领取手续。养老金保证期为10年,即男性60 -70周岁,女55 -65周岁。保证期内,保证金未领足10年者因故身亡,其养老金可由直系亲属继承。1993年,县始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成立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定为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民政局。组织人员到各乡镇宣传参保优越性,号召农民积极参保,以确保晚年生活无忧无虑。是年,全县投保人数为7792人,投保金额为953966元。2000年,根据国务院<1999 >14号文件精神,农保工作主要转向稳定现有农保队伍和向投保农户发放到期养老金。养老金收缴和发放均由各乡镇民政所办理,一般为1年办理2次。是年,全县领养老金者24人,金额为12066.2万元。2004 - 2005年,根据国务院要求,农村养老保险重点是抓管理,未开展新的担保业务。对养老保险档案逐村逐户核实整理,数据准确,档案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统一管理,获省二级档案管理达标称号。是时,确保资金安全运营,保值增值、基金存人银行,定期利率年年结转,保护投保对象的根本利益。
  福利彩票发行1990年,县民政局正式启动“中国福利彩票”有奖募捐活动。当年发行彩票24864元,筹集公益金8702元。此后,除1998年、1999年因洪灾影响外,每年均开展福利彩票即开型发行活动。1993年,成立九江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1997年5月,在县城开展发行福利彩票活动,首发式特邀扮演毛泽东、周恩来特型演员助兴表演。城门乡金桥村村民陶烈友喜中一等奖12万元,县募委会派车送其到家。2001年始,销售“江西风彩”电脑福利彩票,县内设投注站10处。至2005年共组织“中国福利彩票”即开型销售活动12次,销售奖券365. 99万元;销售电脑型福利彩票452. 12万元,福利彩票销售筹集公益金286. 34万元。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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