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社会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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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498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社会救济
分类号: D632.1
页数: 4
摘要: 1986-2005年,境内几乎年年发生自然灾害,尤以1998年、1999年洪灾和2005年11月26日地震堪称历史罕见。由于党政部门对救灾工作十分重视,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号召社会各界援助和支援灾民重建家园,妥善安排灾民生活,使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社会稳定,灾民安居乐业。 1987年,境内江洲、狮子、城门、马回岭等地,因强风雪袭击造成大量民房倒塌和损坏。县政府下发自然灾害救济款22. 36万元。
关键词: 社会保障 社会福利

内容

1986-2005年,境内几乎年年发生自然灾害,尤以1998年、1999年洪灾和2005年11月26日地震堪称历史罕见。由于党政部门对救灾工作十分重视,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号召社会各界援助和支援灾民重建家园,妥善安排灾民生活,使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社会稳定,灾民安居乐业。
  1987年,境内江洲、狮子、城门、马回岭等地,因强风雪袭击造成大量民房倒塌和损坏。县政府下发自然灾害救济款22. 36万元。
  1994年4月,江洲、新洲因遭风灾,县党政领导立即赶赴灾区,现场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救灾工作。县农行提供灾民生产、生活贷款30万元,县种子公司、县生资公司及时调运种子、地膜以解灾民燃眉之需。
  1998年夏,境内洪涝灾害肆虐。县委、县政府把抗灾救灾、恢复生产、生产自救、安排灾民生活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先后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组成的救灾指挥、灾民安置、倒房重建、复校复路复电等临时领导机构。全县抽调132名机关干部组成43个工作组,分赴农户逐一核查灾情;县民政机关干部兵分4路,深入各乡镇场查灾核灾、慰问重灾农户。县民政局将接收的捐赠款287万元、捐赠物资折款1300万元,根据灾情轻重全部下发至灾民手中。全县发放救济粮10850吨,救灾衣被55万件(床),其中棉衣被2.9万件(床)。由民政部门建灾民新村7个586户、分散建房3191户,共安排建房补助资金920万元,其中救灾建房款200万元,救灾捐赠款720万元。重建改造江洲、新洲、新塘、城门等地敬老院14所,共投资150万元,总建筑面积4787平方米。同时,卫生系统组织医疗、防疫、血防小分队47支200余医务人员,挨村挨户送医送药,抢救危重病人196人/次,诊治病人2.3万人/次,发放救灾药品折款219万元,分发漂白粉精片320箱、环境消毒药980千克;出动食品监测人员400人/次,监测饮食摊点700余处。
  1999年,新塘、新合等地耕牛、生猪感染“五号病”,马回岭遭龙卷风袭击,全县连降暴雨1月余,长江水位达22. 43米,境内灾情连发。县民政局先后4次派出15个工作组、60余人次,分赴9个重灾乡(镇、场)查灾救灾,下拨530万元,安排灾区群众生产、生活之需;并将“四海一家”援助的120万元赈济款,全部投入港口街镇茶岭新村建设。
  2003年,根据灾民自救能力大小实行分类救助,对倒房户、低保户、五保户、“三缺户”(资金、粮食、劳力)等特困户实行重点倾斜。全年下拨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95.2万元,其中年初下拨冬令救灾款22万元。
  2005年,县民政局发放地震自然灾害救济款2399万元,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354.7万元。县局民政救灾救济款物督查组,对各乡镇场救灾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核查,严格救灾专款专物专用,严禁平均发放,做到账册相符,公开公平公正。
  [=此处为表格(1986-2005年全县发放救济款情况)=] 济困特困群众救济 1986年,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部分群众生活、生产特别困难,国家给予的救济,不直接向个人发放临时性救济或补助款物,实行全年救济(补助)款物一次性下达到乡(镇、场),由乡镇场包干使用。1993年,县政府下拨救济粮750吨,救济款17万元,重点救助城门乡、长山乡等地的困难群众。1996年上半年,县民政局下拨救济款55万元,解决春荒期间特困户口粮问题。1998年,因特大洪灾,县政府下拨捐赠粮10吨、救济衣被48487件(床)、救济款20万元,解决困难群众在大灾之年吃饭、穿衣问题。1999年1月,县民政局下拨救济粮400吨、救济补助费40万元,解决困难群众春节生活困难,由各乡(镇、场)根据调查情况发放到户。
  2003年3月,县民政局根据省、市部署,人均年纯收入低于600元视为特困群众的标准,在全县开展特困群众排查摸底工作,经排查全县人均年纯收入低入600元的有5730户、19889人,占农村人口7. 04%。7月,成立九江县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九江县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县财政安排救助资金18万元和工作经费2.7万元,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救助对象的确定。按照“本人申请或村组提名、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张榜公布、乡镇审核再公榜、民政局审批”的操作程序和“救助到户”的原则,并按“常年救助对象”和“临时救助对象”分类排序分类审批。全县共确定救助对象8922人,占农村人口3%,其中,常年救助对象2677人,临时救助对象6245人。同时,发放常年救助对象“救助证”、临时救助对象“救助卡”,全县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制度正式启动实施。2004年,全县有救助对象9342人,其中常年救助对象3097人,全年共支付救助资金36.6万元,其中省市下拨补助资金17.6万元,县财政列支救助资金19万元。2005年,全县确定救助对象3063户9386人,共列支救助资金140. 92万元。同年,县政府制订《关于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县财政列支18万元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县医院设立农村特困群众救助病房,对医疗费用实行“三免六减半”,即免挂号费、注射费、换药手续费,减半收取大、小便化验,胸片、血化验、检查住院床位、换药费,共救助特困对象患者12人,免减医疗费4.6万元。
  最低生活保障 1997年,县政府第47次县长办公会通过《九江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并成立九江县社会保障工作委员会,县民政局组织干部,到各乡镇场进行调查摸底,确定农村低保对象794户,列支保障金33.9万元。县内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正式启动。1998年,全县农村低保对象为2738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500元,计136.9万元。由县财政全额下拨。此后,根据上级民政部门指示,停止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改由特困户救助。
  1999年3月,县政府制订《九江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县民政局开展城镇低保对象调查摸底,按该办法逐级审批,第一批纳入低保对象29户86人,低保资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共发放低保金5.3万元。2001年,设立城镇低保资金管理专户,并通过银行和邮政储蓄所实行社会化发放。2002年,成立九江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办公室,核定事业编3人。县局根据省市《关于全面开展低保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抽调人员与当地民政员、居委会干部组成8个清查小组,采取“登门入户、单位取证、邻里了解、综合评审”等方法,对全县所有申报对象家庭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全县共取消149户402人享受低保资格,提高1032户2874人低保金标准,审批新申请享受低保69户175人,对手续、材料不全的456户1212人暂时停发保障金,做到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保。2003年,保障对象分为常保对象和非常保对象。2005年,保障标准常保对象提高到每人每月130无,非常保对象120元。全县城乡低保工作实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建立和实施分级负责核查审批制度,坚持申请、居委会调查核实、乡(镇)审核张榜、民政局审批再张榜公布,严把发放关;执行上户调查人负责制度,谁经办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实施低保动态管理制度,每月对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等情况进行复核,有变化者及时办理取消、减少或增发保障金等相关手续;严格低保金发放、检查制度,防止冒领、少领、未领、挪用低保金等问题,确保专款专用;实行低保家庭备案制度,凡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人口、家庭总收入、月保障金额类别、家庭住址等分乡(镇)统一整理、归档,以备检查监督。 [=此处为表格(1999 - 2005年全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情况)=] 捐赠互助 2001年5月,县政府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经常性扶贫捐赠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九江县扶贫济困捐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民政局设立捐助接受工作站,各乡(镇)民政所设立捐助接受工作点,负责捐赠物品的集中、清理、运输及捐款清点、接受工作,是年,全县接受72个单位捐赠互助款4. 39万元,县直单位直接对口帮扶乡镇贫困户1300户、捐助款物20万元。
  2002年10月,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开展扶贫济困捐赠月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县有固定收入的干部职工每人捐款不少于3 -5天工资额、捐衣物3 -5件,帮助解决农村特困户的基本生活。至11月5日,全县接受捐款15万元,衣物7076件(床),参加捐赠单位84个、2726人。同时,组织332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个体工商大户,深入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家中,开展“一帮一”社会帮扶活动,建立长期帮扶关系。全县参加“一帮一”社会帮扶捐送款物价值11万元,帮助1500户4000余人,解决吃饭、穿衣、看病、子女就学及再就业等生产生活中暂时困难。
  2003年,县民政局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开展“互助工程”活动。全县参加互助工程人数为7550人次,帮扶对象2.6万人,共筹措帮扶资金66. 97万元,帮扶实物折款87.2万元。
  2005年,域内发生里氏5.7级地震,县政府成立接待捐赠组,负责组织捐赠和接收捐赠。11月27日至12月27日,全县共接受捐款647. 67万元,捐赠救灾物资价值331.2万元。11月27日上午,县江洲藉商人蔡锦江捐赠5万元,为第一笔个人大额捐款。先后大额捐款单位和个人有九江矿冶总分公司20万元、九江长江大桥管理局10万元、九江市建设银行4万元、县北京同乡2.7万元、江西省环保局50万元、江西省水利厅20万元、彭泽县委政府10万元、德安县委政府10万元、江西省交通厅30万元、修水县委政府16万元、江西省工商联30万元、共青鸭鸭集团1万元、星子县委政府10万元、香港歌星邝美云232万元、永修县委政府10万元、江西省光彩会50万元、浔阳区政府10万元、上海徐汇区和青浦区各10万元、南昌陆军学院12万元、世界宣明会为县内民房损坏严重的210户灾民每户捐赠3000元计63万元、台湾华新丽华股份有限公司焦廷标先生及浙江温州鹿城区烈士母亲罗小双为5名遇难家属每家捐6250元计31250元。捐赠物资主要单位有江西仁和集团捐价值药品40万元、吉安市政府捐赠物资价值30万元、共青鸭鸭集团捐赠羽绒服价值10万元等。接受捐赠的物资还有大米、食油、帐蓬、三色布、棉衣、棉被等数10种救灾必需品。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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