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4957 |
颗粒名称: | 刑事审判 |
分类号: | D926.4 |
页数: | 1 |
摘要: | 1986 - 1990年,坚持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从重从快”、“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正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在刑事案件中,共同犯罪上升、罪犯的年龄小和文化水平低,且盗窃案件比例增大,并出现破坏电力设备犯罪。其中在1989年审结84件148人的公诉案件中,属共同犯罪有33件103人,案犯人数占总人数69.5%:全年判处的153名罪犯中,25岁以下的占总人数72. 55%,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罪犯占94. 12%;盗窃案件审结32件78人,占审结案件总数38.1%;审结破坏电力设备案件13件25人。 % |
关键词: | 司法监督 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