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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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4942
颗粒名称: 消防监督
分类号: D631.6
页数: 1
摘要: 消防监督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监督。县消防部门对建筑物所在地区消防通道、防火间距、消防水源、消防通讯和消防器材等进行防火审核,建筑单位按照审核意见进行施建。竣工后消防部门进行验收,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建筑单位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使用。20世纪90年代后,消防部门对新建的高层建筑均进行防火设计审核,施工中跟踪检查,竣工后进行验收,确保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到位,从源头上杜绝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关键词: 消防 管理

内容

消防监督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监督。县消防部门对建筑物所在地区消防通道、防火间距、消防水源、消防通讯和消防器材等进行防火审核,建筑单位按照审核意见进行施建。竣工后消防部门进行验收,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建筑单位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使用。20世纪90年代后,消防部门对新建的高层建筑均进行防火设计审核,施工中跟踪检查,竣工后进行验收,确保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到位,从源头上杜绝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危险物品场所的消防监督。县消防部门对危险物品场所的选址、规划、设计等环节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监督检查。2002年7月,县政府先后印发《九江县燃气安全整治方案》、《九江县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抽调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2个检查组,深入全县加油站、燃气储存经营场所和其他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进行检查,健全值班、门卫制度,建立消防组织,组织重点岗位人员参加消防安全专业培训,配置灭火设备,保证灭火水源,保持防雷、防爆、防静电设备符合消防要求,督促单位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健全消防安全监督工作的运行机制。
  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消防监督。1997年4月3日,县消防部门根据江西省《消防条例》的规定,制订《九江县室内装饰(修)工程消防管理暂行规定》,对装饰(修)工程,包括内墙、隔墙、吊顶、地面通道装饰、保温、隔热、消声工程和室内有关防火要求的电气安装、通风空调系统及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长期使用的封闭、敞开式工(库)棚、集市贸易棚、车船室内装修(饰)等使用的材料进行防火审核,施工检查,竣工验收,使建筑装修(饰)材料符合耐火等级,保证建筑物整体防火性能。
  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监督。1998年,全县列入消防监督的公共场所33家,县消防部门与文化、工商等部门合作,对全县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治理,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9份,复查意见书9份,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整改火灾隐患7处,行政处罚3人。2002 - 2004年,县政府先后印发《九江县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关于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和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专项大检查的通知》,县消防部门与文化、教育部门对县城11所中小学、幼儿园和3家宾馆、4家歌舞厅、12家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使这些场所多年未发生火灾。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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