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证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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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4938
颗粒名称: 边境证管理
分类号: D631.42
页数: 1
摘要: 20世纪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前往边境地区经商贸易、务工、探亲访友、旅游的人员日渐增多。 1990年7月,公安部下发《关于启用新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的通知》,将新疆、甘肃、黑龙江、吉林、广东、广西、云南等8个省、自治区的113个县、市、旗的边境地区划为边境管理区。
关键词: 户籍制度 居民身份证

内容

20世纪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前往边境地区经商贸易、务工、探亲访友、旅游的人员日渐增多。
  1990年7月,公安部下发《关于启用新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的通知》,将新疆、甘肃、黑龙江、吉林、广东、广西、云南等8个省、自治区的113个县、市、旗的边境地区划为边境管理区。凡年满16周岁的内地人员前往边境管理区,或者边境居民前往外省、区的边境管理区,均需持有所在单位(相当于县、团级的保卫或行政机关)或当地公安派出所的证明,并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工作证,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公安局(分局)或县、市以上公安机关审核签发边境通行证。
  随着香港、澳门回归,前往深圳、珠海两地边境证查验较前松缓。2003年5月,国家简化内地居民前往深圳、珠海特区手续,即内地60周岁以上男性公民、55周岁以上女性公民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官兵、人民警察免办“边境通行证”,直接凭居民身份证或军(警)官证、士兵证进入深圳、珠海特区。按公安部《关于简化办理深圳、珠海特区(边境通行证)手续等问题的通知》,内地居民前往深圳、珠海特区凭居民身份证申办“边境通行证”,证件有效期最长可为1年。
  1992 - 2005年,全县共办理边境证1.89万人次,其中到深圳、珠海占90%。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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