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禁邪教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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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4917
颗粒名称: 查禁邪教组织
分类号: DF792
页数: 1
摘要: 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名义或打着宗教的旗号,神化首要分子,以传教方式发展成员,制造、散布歪理邪说,蒙骗、恐吓、胁迫群众,进行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秘密结社的非法组织。 1993年,取缔台湾“石牌教会”在县境马回岭镇蛟田等地发展的教会组织,收缴境外宗教反动宣传书刊18册,对入教人员进行教育。
关键词: 犯罪 犯罪动机

内容

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名义或打着宗教的旗号,神化首要分子,以传教方式发展成员,制造、散布歪理邪说,蒙骗、恐吓、胁迫群众,进行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秘密结社的非法组织。
  1993年,取缔台湾“石牌教会”在县境马回岭镇蛟田等地发展的教会组织,收缴境外宗教反动宣传书刊18册,对入教人员进行教育。
  1997年,县公安机关加大“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依法打击取缔各类邪教组织”专项斗争的力度,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查清“被立王”、“耶稣基督血水圣灵券备福音布团”、“门徒会”三种邪教组织在全县6个乡9个村蔓延活动情况。依法取缔邪教组织聚会点1处,查处骨干分子20人,并分别进行治安处罚、责令悔过和训诫。收缴非法宣传品、非法出版物8册。根据“保护合法,限制非法,打击犯罪,抵制渗透”的方针,县公安机关会同县统战部、宗教办公室对全县各种庙宇进行检查、清理、整顿。取缔宗教非法聚会点6处,收缴非法宗教宣传品、出版物10册,训诫20人(次),治安拘留7人,制止反动会道门复辟活动1起。
  1999年7月,中共中央作出“抓紧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决定,遵照中央、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县委成立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县公安局通过调查摸底,掌握邪教“法轮功”传人时间、练习人数及其组织情况和邪教“法轮功”练习者书籍、资料、宣传品等来源途径,查清邪教“法轮功”练习人员到市委、省委和北京中央机关上访的情况。24日凌晨,县公安机关配合全市统一行动,再次对全县邪教“法轮功”练习点进行彻底清查。配合文化部门对所有邪教“法轮功”音像制品销售门点、非法出版社、书店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清查。缴获邪教“法轮功”书籍719册、资料752份、录音带662盘、录像带6盘、李洪志(邪教“法轮功”创始人)画像52张、徽章20枚、标志37枚、光盘32盘、手抄本25本、笔记本1本、证件1个、书信2封、条幅7条。对骨干分子由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包控制、包教育、包转化、包效果的“四包一”的监控措施,对经教育不改的顽固分子依法进行打击处理。
  2002年12月23日,县公安局根据鹰潭铁路警方提供的线索,破获黄老门乡红光村村民黄某参与“三班仆人派”邪教组织一案。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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