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案件办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480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案件办理
分类号: D9
页数: 5
摘要: 1986-2005年,共受理来信、来访(含申诉、控告)2482件,办结2401件,转立案172件。 案件审理案件审理工作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要求进行,保证办案质量。案件审理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审理室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审理组完成。
关键词: 案件 审理

内容

1986-2005年,共受理来信、来访(含申诉、控告)2482件,办结2401件,转立案172件。 案件审理案件审理工作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要求进行,保证办案质量。案件审理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审理室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审理组完成。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审理室审理案件的范围包括本委、局所查案件,基层纪检监察单位报批案件和备案案件。1986 - 2005年,年均审理案件60余件。1994年止,复查复议历史老案42件。2002年始,审理工作还要完成“送达”(即把《处分决定》送达被处分人员)和“回访”(即对受处分人员进行访问帮助)的程序。
  案件查处1995年以前,县纪委、监察局查案工作主要由机关的纪检室完成。1995年开始,在本级机关实施“定任务、定时间、定人员、领导包案”的“三定一包”查案责任制,机关干部分别组成查案组,人人参与查案。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办案津贴与办案成绩挂钩和办案责任追究。1986 - 2005年,共查处违纪案件646件,其中经济类264件、失职类87件、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245件。处分党员611人,处分非党干部32人,给予党纪处分607人、政纪处分97人。挽回经济损失1084. 81万元。
  执法监察执法监察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后新开展的一项工作,它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有效监督和查处违纪案件的主动性。1993 - 2005年,共执行执法监察项目83项,查处违纪案件75件,查出违纪款438. 465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89. 5273万元。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