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监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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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4619
颗粒名称: 矿产监察
分类号: D630.9
页数: 2
摘要: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颁布后,县政府采取专项整治、突击检查、重点打击等办法,维护采矿区的正常秩序,保障生产安全,强化矿政矿法监察力度,查处一切非法采矿、乱采滥挖和偷矿、盗矿等案件。2001年,新塘乡、新合镇少数个体户非法建小煤窑,私自采挖鸡窝煤,执法人员深入矿区,耐心向个体采煤户宣传国家法律,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依法炸封小煤窑11座。
关键词: 监察 监督

内容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颁布后,县政府采取专项整治、突击检查、重点打击等办法,维护采矿区的正常秩序,保障生产安全,强化矿政矿法监察力度,查处一切非法采矿、乱采滥挖和偷矿、盗矿等案件。2001年,新塘乡、新合镇少数个体户非法建小煤窑,私自采挖鸡窝煤,执法人员深入矿区,耐心向个体采煤户宣传国家法律,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依法炸封小煤窑11座。2003年,对全县采矿业进行清理整顿,全县个体采石矿188户,经清理整顿仅有85户准予持证开采,其中对马回岭镇杨溪村,岷山乡大塘村共38户个体户在庐山风景自然保护区无证开采片石,依照法律坚决予以取缔。2004年3月,成立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和县政府副县长为组长,县国土局、安监局、工商局、环保局局长及有关乡(镇)长为成员的九江县矿山整顿领导小组,制订《九江县矿产资源整顿工作方案》,治理整顿无证非法采矿、非法越界开采、乱采滥挖、兴建小选厂、破坏环境等行为。是年,依法查封和取缔2家外来采矿业主在城门矿山私建海绵铜厂和小选场,维护和保障城门山铜矿基地的正常生产秩序。2005年,针对城门山铜矿采区和丁家山铜硫矿区出现周边群众上山挖矿、捡矿混乱局面,县委、县政府从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工商和国土资源局抽调人员,组成2个工作组,深入矿区开展清理整顿矿区秩序,依法查封非法采矿案件4宗,没收清退矿产品100余吨,有效维护了国家重点矿采区正常生产秩序。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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