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联产承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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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4234
颗粒名称: 家庭联产承包
分类号: F321.41
页数: 1
摘要: 1986年后,全县农村继续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按人口、劳力承包到户,联产计酬。土地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性质不变。承包户只享有使用权,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葬坟、建房等)或买卖土地,承包期15年不变。到1992年,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体制,已连续运转十多年,因嫁、娶、生、丧、升学、外迁等变化,派生出人口与承包耕地矛盾。县委、县政府针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粮区选择2个村民小组进行试点,推广山东省……
关键词: 联产承包 承包制

内容

1986年后,全县农村继续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按人口、劳力承包到户,联产计酬。土地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性质不变。承包户只享有使用权,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葬坟、建房等)或买卖土地,承包期15年不变。到1992年,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体制,已连续运转十多年,因嫁、娶、生、丧、升学、外迁等变化,派生出人口与承包耕地矛盾。县委、县政府针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粮区选择2个村民小组进行试点,推广山东省平度地区“两田制”(按人分口粮田,按劳分责任田)以求缓解矛盾,稳定承包关系。1993年11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要求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提出在原定的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不变。明确“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人地矛盾突出的可根据“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作适当的局部调整。1994年,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停止“两田制”在县内的试点和推广。在完善第一轮土地承包基础上,全面稳步开展第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全县抽调百余名机关干部,组成18个工作组,由县“五套班子”主要领导带队,分赴各乡(镇、场)重点向农民宣讲党和政府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关方针、政策,通过各种形式向群众公示,坚持土地权属集体所有原则不动摇,农户土地承包期使用政策不动摇,小调整,大稳定,不准打乱重分的原则不动摇。同时,对少数农户私自买卖土地,在承包地建房、葬坟等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分别给予拆屋还田和罚款处理。1998年,全县在深入开展土地承包整顿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证、公开的原则,采取调查摸底,核实登记,张榜公布程序,向全县58872户土地承包户,颁发了国家制发的“九江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从而安定了民心,稳定和完善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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