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新国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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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浔阳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404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新国金融机构
分类号: F8
页数: 3
摘要: 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市分行:驻区金融机构。1949年5月17日九江解放,月底,由军管会派人接管九江金融系统的人员和财产。当时因旧银行人员大多已撤离,故只接收l家中国银行及职员14人。1949年6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市支行正式成立,行址在滨江路34号,有工作人员67人,经营九江专区的金融机构和业务。1985年4月,根据人民银行总行规定,九江市支行改为二级分行,称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市分行。11月,根据省政府批准,成立外汇局九江分局,由市人行行长兼局长。1984年12月8日,根据省人民政府通知,九江市工商银行正式与人民银行分设。1988年7月1日经省批准,九江市建行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并对外营业。
关键词: 财政金融 金融业

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市分行:驻区金融机构。1949年5月17日九江解放,月底,由军管会派人接管九江金融系统的人员和财产。当时因旧银行人员大多已撤离,故只接收l家中国银行及职员14人。
  1949年6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市支行正式成立,行址在滨江路34号,有工作人员67人,经营九江专区的金融机构和业务。1957年年底,根据一地一行的原则,九江市支行并入专区人行。1962年又将市支行划出,市支行负责市区金融业务。内部设置有计划科、会计科、信贷科、储蓄科、人事秘书科。1980年,地辖九江市升格为省辖市,人行九江市支行相应升格由省人行领导。1984年12月,九江市人行与工商银行正式分开。1985年4月,根据人民银行总行规定,九江市支行改为二级分行,称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市分行。11月,根据省政府批准,成立外汇局九江分局,由市人行行长兼局长。
  中国工商银行九江市支行:驻区金融机构。1983年,人民银行办理的存贷款、结算等业务全部划给工商银行办理。当时,工行与人行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内部资金和会计报表分开统计和核算。1984年12月8日,根据省人民政府通知,九江市工商银行正式与人民银行分设。工商银行是工商信用和城镇储蓄业务的国家专业银行。主要任务是依照国家金融政策,筹集社会资金,支持工业生产的发展和商品流通的扩大、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加强信贷管理。1987年7月,开办外汇存款、贷款、汇款等业务。
  中国农业银行九江市支行:驻区金融机构。1955年7月,建立农业银行九江专区中心支行,由人民银行九江支行划出农村金融业务。1957年精简机构,仍并入专区人民银行。1963年10月23日再次划出,成立农业银行九江专区中心支行。1965年II月15日,再次撤销,并人人行。1979年9月10日第三次成立。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金融政策,统一管理支农资金、办理农村信贷结算、主管社队会计辅导、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农村金融事业,更好地为农村现代化服务。1980年,九江市农行由地区农行分出,直接由省农行领导。1983年8月,撤地设市,九江地、市农行于9月1日合并。
  中国银行九江支行:驻区金融机构。1979年冬筹建中国银行九江办事处。1980年1月21日对外营业。其基本职能是组织、运用、积累和管理外汇资金;办理国家外汇收支;经营各种外汇业务及人民币业务。办理外汇外贸信贷及相应配套的人民币贷款;办理贸易和非结算;出口信贷;进口设备贷款和中短期设备贷款;办理侨汇;收兑外币及办理外币存款及人民币存款等业务。6月,更名为中国银行九江支行,业务由中国银行南昌分行直接领导,行政由中国人民银行九江支行代管。7月,中国银行九江支行升格为处级机构,由中国银行南昌分行系统直接领导和管理。1986年增办人民币储蓄存款业务。下辖信用卡中心,分理处及储蓄所。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九江市中心支行:驻区金融机构。1954年10月1日,在交通银行九江专区支行的基础上组建成立。1958年7月,建行九江专区支行并人地方财政部门,对外仍保留建设银行名称。1960年精简机构,部分职工调出或下放,1962年恢复建设银行九江地区支行。建设银行实行企业管理,从单一管理财政资金,办理国家基本建设拨款的银行,逐步成为以经营中长期投资业务为主,既经营国家财政建设投资,又经营信贷业务,既办理人民币业务,又办理外汇业务的专业银行。
  交通银行九江专区支行:驻区金融机构。1952年4月12日成立,交通银行九江办事处主要业务是清理官僚资本,受理公私合营企业资本和办理小量基本建设拨款。同年5月,划归地方财政部门领导,分支机构受上级行和当地人民政府双重领导。1953年根据交通银行总管理处通知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九江办事处于同年5月1日改为交通银行九江专区支行。1954年10月1日,在原有基础上组建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九江专区支行,业务全部交由建行办理,人员大部分转入建行。1955年9月15日,又成立交通银行九江办事处,机构设在建设银行内,负责办理公私合营企业财务监督工作。1956年,将办事处改为交通银行九江专区支行。1957年,交通银行保留名称,其业务由财政部门管理。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九江市支行:驻区金融机构。1986年3月,邮电部门先后在全市各邮政支局建立邮政储蓄服务点,办理定期和活期储蓄业务,到年底已有储蓄专柜12个,储蓄余额237万元。邮政储蓄业务种类和有关政策同银行一样,吸收的储蓄存款全部缴存人民银行统一使用。1987年以后,业务不断扩大,1990年已有储蓄机构68个,2010年,代理金融业务收入8 366. 74万元。
  九江银行:驻区金融机构。原名九江市商业银行,前身为城区8家城市信用社,于2000年11月18日合并成立,注册资金30 196万股,其中市财政6 300万股,民营企业2 290 252万股,自然入股189 165万股。截至2008年年底,总股本达51096万股,总资产超百亿。全行人均资产、人均存款、人均利润、资产质量、资产利润率、资本利润率、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拨备率、不良资产拨备率等财务指标,在全国城市商业银行中位居一流水平。在九江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中位居前茅。2006 - 2008年连续3年被国际权威杂志英国《银行家》评定为中国银行业100强。2008年3月被中国银监会评级名列全国125家城市商业银行第14名。2010年上升为第十二名。
  其他金融机构外汇管理局九江分局:驻区金融机构。1985年11月,成立外汇管理局九江分局,主要任务是对外宣传贯彻外汇管理政策,管理地方用汇指标和外汇额度,对进口用汇进行初审,办理外汇调剂和外汇查处,注意外汇收支平衡,为国家制定外汇政策提供信息,支持“三资”企业的发展。
  九江市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驻区金融机构。1985年2月成立,是经营国内信托业务金融企业。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88年2月,面向社会实行股份制经营,注册资本金2400万元,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主要办理信托存入款业务,委托代理存、放款、金融租赁、代理业务等。1990年起开始办理证券业务。
  九江市农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驻区金融机构。1984年10月市农行成立信托部,办理信托贷款业务。1987年2月并入农行浔阳办事处。同年3月,成立中国农业银行九江市信托投资公司。经营业务主要有信托存、贷款、投资,委托存、贷款,有价证券、租赁等。
  九江市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驻区金融机构。1984年12月6日成立。同年,国务院对信托投资公司的机构和业务进行清理整顿,有关信托并入同级建行正常业务内核算。1988年7月1日经省批准,九江市建行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并对外营业。
  九江市城市信用合作社:驻区金融机构。1985年5月,九江市农行与浔阳区滨兴街道办事处联合组成江西省首家城市信用合作社。1987年7月,市工行又组建大中路和白水湖两个城市信用合作社。1988年7月,九江市劳动服务公司和市建行分别组建劳动城市信用社和建设城市信用社。信用社均为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由人民银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保险机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公司:驻区金融机构。前身为20世纪50年代成立的九江保险公司,1959年停办,1979年重新开办。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九江分公司,1996年10月财险、寿险分设,受理财险部分改成现名,主司财产保险业务。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九江分公司:驻区金融机构。1996年10月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九江分公司分离单设,主司人寿保险业务。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九江支公司:驻区金融机构。九江支公司位于浔阳东路161号。19年设立,20年财险、寿险分设为两个独立机构。 天安保险有限公司九江营销部:驻区金融机构。19年设立,位于九龙街龙翔国贸大厦。20年财险、寿险分设为两个独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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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阳区志

《浔阳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从实事求是原则出发,广泛采集资料,慎重取舍,去伪存真,精心编纂而成。志书涉及内容广博,包含丰富的历史资料,记载了浔阳千百年来自然与社会的历史和现状,不仅为浔阳今后的发展进步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借鉴,也为九江人及各方有识之士了解浔阳、认识浔阳、投资浔阳、传承历史提供真实与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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