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房产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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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庐山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346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房产管理
分类号: F293.33
页数: 2
摘要: 产权产籍建区前,由所属县、市(局)房产部门管理。建区后至1987年,由市房产部门管理。1987年,成立区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办公室,负责城镇公、私房所有权证的审查发放和新建房屋竣工验收工作。至1996年底,清理原发放房产证4939本,其中区直单位203本,驻区单位625本,十里村988本,黄土岭村1045本,官牌夹水产场280本,商品房409本。1997 - 1998年9月,发证5753本。
关键词: 产籍管理 房产管理

内容

产权产籍建区前,由所属县、市(局)房产部门管理。建区后至1987年,由市房产部门管理。1987年,成立区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办公室,负责城镇公、私房所有权证的审查发放和新建房屋竣工验收工作。至1996年底,清理原发放房产证4939本,其中区直单位203本,驻区单位625本,十里村988本,黄土岭村1045本,官牌夹水产场280本,商品房409本。1997 - 1998年9月,发证5753本。1999年,经与市房产局协议,确定区、市发证办为二级发证、一级审批。运用微机办证,统一颁发flf国家建设部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1999 - 2000年10月,发证1263本。
  评估交易 1999年8月,成立房地产价格评估所,有评估帅3人,评估员2人。2000年止,完成100套公房评估,面积4967.8平方米,价值258.12万元。私房交易评估72家,抵押评估73家,单位评估6家,公房交易5家,总价值4000万元。同时办理交易抵押1530件,建筑面积27 .61万平方米,成交金额9310万元。
  租赁管理及契税代征 1995年以前,境内无市房产公司所属公房。各单位所建职工宿舍由本单位收取少量房租;私人租赁房屋未纳入管理。1995年,区房产管理所开始实施租赁管理工作,初期由于有关法律、法规宣传不够,实施较难。1997年后,加大宣传力度,使房屋出租方及承租方均懂得运用法律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屋租赁契约。至2000年,累计办理租赁证347本,征收租赁管理费26.38万元,上缴契税268.2万元,其中1999年办证279本,征收租赁管理费22.9万元,上缴契税126.2万元。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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