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务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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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2680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公务员管理
分类号: D035
页数: 5
摘要: 2001年起,市公务员录用实行“凡进必考”原则。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这种做法先后被《江西日报》《人民日报》《中国人事报》等媒体进行报道。该年,全市第一批选拔75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试用期2年,然后经考核合格,录用为国家公务员。2002年,全市考录公务员250名,首次对新录用公务员开展初任培训,举行宣誓仪式。2003年,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面试的有关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首次开展政法干警招录公务员改革试点工作,择优推荐政法干警70人到高校学习两年,毕业后录用为政法系统首批招录试点公务员。
关键词: 公务员 公务员制度

内容

2001年起,市公务员录用实行“凡进必考”原则。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最大限度减少干扰,每年均从外省、外市聘请面试考官,面试考官无江西籍,且都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担任行政正科以上人事工作实职、年龄在50周岁以内,这在全省是唯一的。这种做法先后被《江西日报》《人民日报》《中国人事报》等媒体进行报道。该年,全市第一批选拔75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试用期2年,然后经考核合格,录用为国家公务员。2002年,全市考录公务员250名,首次对新录用公务员开展初任培训,举行宣誓仪式。2003年,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面试的有关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当年,全市考录公务员157名;对2002年公开招考录用的250名公务员进行试用期考核,民主测评,满意率均在950-/0以上。2007年,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制定《九江市考试录用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市、县两级机关除特殊职位外,不再直接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确需补充公务员,从乡镇机关公务员队伍中考试选调。当年,全市考录公务员307名,其中乡镇机关考录公务员106名。2008年,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出台《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明确公务员考录的组织机构及招考程序。同年,全市考录公务员482名,其中乡镇机关考录公务员303名。2009年,考录公务员450名。首次开展政法干警招录公务员改革试点工作,择优推荐政法干警70人到高校学习两年,毕业后录用为政法系统首批招录试点公务员。至2010年,全市考录公务员3611名。
  [=此处为表格(2001~2010年市公务员考试录用一览)=] [=此处为表格=] 二、考核 1994年,执行《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对公务员考核内容和标准、方法和程序及考核结果的使用进行明确规定,标志着公务员考核工作正式开始。市人事局印发《九江市实施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的意见》,首次对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年度考核。1999年,市人事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考核工作的通知》,对考核的方法、考核备案程序、考核结果的兑现等作进一步明确,便于各单位操作。
  2005年起,对市直机关公务员中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者给予记三等功表彰。2008年,按照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根据实际情况将年度考核优秀比例由12%~15%提高到15%~20%.公务员考核内容及程序也作调整。同年,确定市外办为行政机关绩效考核试点单位,市人事局与市外办共同制定《市外办绩效考核工作方案》,方案注重平时考核,规定每季度进行一次,取得实质性效果,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推广。2009年,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九江市市直单位科级干部考核暂行办法》,明确考核对象、内容、标准,统一考核方法。在具体操作中将每半年的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并按4:6比例列入年度考核总成绩。2010年.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印发《关于做好201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布置全市机关、事业单位2011年平时考核和2010年年度考核工作,细化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监督管理。全市机关(含参照单位)参加考核共15597人,其中经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1996人,称职等次13371人,基本称职等次18人,不定等次198人。至2010年,共表彰市直机关公务员132名。
  第二节任免奖惩一、任免政府领导及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领导提请市人大任免1992年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市长、副市长及政府组成部门主要领导任免,需由市政府提请人大审议决定。1992-2010年,承办市政府提请人大任免组成人员544人次。
  [=此处为表格(1992-2010年市政府组成人员提请人大任免一览)=] 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免 1991年,根据《江西省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市委印发《关于党委提名任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当年起,凡是政府任免的工作人员,均由市委研究提名,然后由政府人事部门起草任免文件,以政府名义发至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并抄送市人大、政协、纪委、军分区、党群部门及新闻单位。至2010年,承办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免手续2575人次。
  [=此处为表格(1991~2010年市直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免一览)=] 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 1993年,据省人事厅《关于我省国家行政机关部分工作人员确定正副主任科员职务问题的通知》,首次开展正、副主任科员职务确定及审批工作。2000年,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关于党政群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科级非领导职务的设置范围是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任职条件及职数限制是科级领导职数的50%。2002年,市人事局印发《关于规范市政府各部门科级非领导职务任免程序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各部门科级非领导职务任免程序。2008年,随着公务员法的实施,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出台《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人事部1995年3月31日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暂行规定》和1996年1月29日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同时废止。至2010年,办理市直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5776人次。
  [=此处为表格(1993-2010年市直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一览)=] 二、奖惩 1991年起,先后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03年,开展首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活动。 经层层推荐,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考察组考察,推荐庐山区检察院检察长曹忠彭、中共德安县丰林镇党委书记欧阳林、中共修水县渣津镇党委书记袁观云为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彭泽县棉船镇人民政府为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受到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表彰。
  2005-2006年,全市办理开除处分4人,开除留用察看处分1人。2007年,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8月2-4日,全市举办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业务骨干师资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人事工作的人员;各县(市、区)人事局负责公务员纪律惩戒工作的有关股室负责人。修水县对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实行全员培训。办理开除处分1人。2008年,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等相关文件法规,市政府印发《九江市行政奖励办法》。办理开除处分3人。2009年,开展第二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活动。经层层推荐,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考察组考察,推荐瑞昌市公安局肇陈派出所科员周俊军为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永修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局长习晓萍、市人民检察院副处长刘士豪记一等功;修水县义宁镇人民政府、都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这些个人和单位分别受到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表彰。至2010年底,全市报国家表彰先进集体48个,先进个人114人;报省表彰先进集体108个,先进个人254人。办理因判刑开除手续26人。
  第三节培训交流一、培训公务员过渡培训 1994年,市人事局举办推行公务员制度骨干培训班3期,培训1 37人次,1995 年,市人事局根据《江西省现有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向国家公务员过渡的培训实施办法》,下发《关于举办市直行政机关科级领导干部过渡培训班的通知》,对全市公务员过渡培训工作作出部署。市直采取分期分批集中面授的方式,举办市直国家行政机关科级干部国家公务员过渡培训班5期,培训718人次。1996年,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过渡培训工作结束,13671人获《国家公务员过渡培训合格证书》、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计算机培训 1996年,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在省地两级机关国家公务员中进行计算机知识教育的通知》,在市直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工作,举办培训班 12期,培训1234人次。
  公务员初任培训 1996年,市人事局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下发《关于举办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通知》,当年举办全市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培训30人次;1998年培训26人次; 2000年培训76人次;2002年培训179人次;2003年培训125人次;2004年培训184人次;2005年培训 181人次;2006年培训154人次;2007年培训129人次;2008年培训316人次;2009年培训230人次:2010年培训271人次。
  国家行政机关科级职务任职培训 1998年,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发《关于开展国家公务员任职培训工作的通知》,从2001年开始,在市直国家行政机关中开展科级职务任职培训工作。2001年培训69人次;2002年培训51人次;2003年培训127人次;2006年培训96人次。
  副县级干部在线学习2008年,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初步建成“九江干部学习网”。2009年,首批185名副县级干部参加在线学习。
  更新知识培训2001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全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更新知识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九江市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更新知识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从当年始,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更新知识培训工作。至2002年,举办公务员依法行政、WTO基本知识、公务员创新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培训,共18002人次。2003~2004年,举办公共管理硕士(MPA)主要课程即行政领导学、公共政策导论、组织行为学、管理学原理培训,9273人次。2004年,还举办行政许可法培训10043人次。2005年,举办公务员法培训,17500人次。2007年,举办公务员精神培训,18000人次。2009年,举办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21046人次。
  二、交流 1993年始,公务员制度初步建立,公务员“凡进必考”制度尚未完全实行。企事业单位干部与公务员之间流动频繁,大学生毕业分配可直接进入机关担任公务员职务。至2001年,转任(含企事业单位干部进机关任公务员)4479人。2002年后,公务员制度步入正轨,公务员“凡进必考”制度逐步确立,公务员人口日趋严格。2004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九江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机关新吸收录用主任科员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必须做到“凡进必考”,公务员交流必须符合调任或转任的条件,且有职数和编制。除调任机关领导职务或助理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外,企事业单位干部不能直接进入公务员队伍。全市公务员交流工作从干部调配中划分出来。至2006年,转任291人,调任32人。2007年公务员法实施以后,国家先后出台《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等。全市市直补充科级以下公务员,采取面向县、乡基层机关,重点是从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中考选。公务员交流进入法制化轨道。至2010年,转任236人,调任8人,考选49人。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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