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2678 |
颗粒名称: | 第六节 绿色殡葬活动 |
分类号: | D64 |
页数: | 1 |
摘要: | 1996年4月,市政府发布《九江市殡葬管理实施规定》,在市区及各县城和部分乡镇实行火葬。2001年6月,市政府发布《九江市殡葬管理规定》,划定浔阳区、庐山区、瑞昌市、德安县、彭泽县为火葬区;星子县、永修县、九江县、修水县、武宁县、湖口县、都昌县除部分乡镇为土葬改革区外,其余为火葬区。规定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原《九江市殡葬管理实施规定》同时废止。 |
关键词: | 精神文明建设 文明新风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