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卫生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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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2473
颗粒名称: 第七章 卫生管理
分类号: R12
页数: 6
摘要: 1991年,全市开展病例质量抽样检查,市直医疗单位甲、乙两类病例占抽查病例总数83.6%,市妇幼保健院获总分数第一名。全市县以上医院治愈好转率96%、人出院诊断符合率96.5%、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7%。1992年,对市直医疗单位进行3次医疗质量大检查,结果显示各医疗单位病例和处方质量有所提高,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和完善,未发生等级医疗事故。
关键词: 卫生标准 卫生管理

内容

1991年,全市开展病例质量抽样检查,市直医疗单位甲、乙两类病例占抽查病例总数83.6%,市妇幼保健院获总分数第一名。全市县以上医院治愈好转率96%、人出院诊断符合率96.5%、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7%。1992年,对市直医疗单位进行3次医疗质量大检查,结果显示各医疗单位病例和处方质量有所提高,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和完善,未发生等级医疗事故。1993-2000年,全市各级医疗单位继续提升医护质量,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加强质量控制和医院感染监控。2001-2002年,全市实行和完善医疗机构法人代表对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负责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创建“信得过医院”活动,通过考评,对群众确实信得过医院授予“信得过医院”匾牌,予以通报表彰,在医疗、科研、设备等方面经费扶助上优先安排。活动中,推行“病人选择医生”“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等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2004年,医院实施全程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质控网络。2005年2月,市一医院、五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德安、武宁、修水县人民医院等7家医院首批获“全省群众满意医院”称号。在继续“群众满意医院”创建活动同时,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2006年,将“医院管理年”与其他工作有机结合,出台《九江市卫生局关于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实施意见》《九江市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方案》《实行医疗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制的若干规定》《九江市医疗机构审批工作程序》《九江市医疗机构巡查工作方案(试行)》《关于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改善医疗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等制度。2007年,印发《九江市医疗技术准人管理实施意见》《九江市卫生局关于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市一医院开展“防范纠纷从我做起”主题实践活动及技术比武活动,“三基”考试合格率达96.5%,健康教育知晓率达100%。同年,在全省最先开展医院巡查,组织专家组对市直6家医院和石化医院进行院感、检验、护理、药剂等专项质量工作检查,健全质量控制组织,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在全市县以上医疗机构推广“医疗后服务”“优质诊疗组”“医护连心卡”“一卡通”“一单通”“一站式服务”“知情签字制”等服务举措,方便群众就医。推行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全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服务信息、价格信息、收费信息和行业作风建设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病人提供透明、优质、高效、价格规范医疗服务。在各级医院推出“医院对社会、科室对医院、个人对科室”三级服务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对卫生工作监督;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推行节假日医疗服务,实行全天候抽血和各类急诊检查,对出院病人进行电话随访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对急救病人实行先抢救后交费。市妇幼保健院开展“温馨护理”活动,实行护士长与病人“五见面”制度;瑞昌市将药品价格降低5%,实行新、旧药价同步上墙公示。2009年,市卫生局对全市12所县级人民医院、6家县中医院、4家妇幼保健机构进行评审,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对科室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对不合理用药及时进行干预,并在每月考核中通报。建立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权限。2010年,开展院前急救、临床护理、检验比武活动,组队参加全省临床技能大比武活动,取得院前急救全省团体第一名,护理、检验团体二等奖,6人获得“岗位技术标兵”称号。
  二、医院等级评定 1994年,各级医疗单位逐步推进医院分级管理。修水县医院、武宁县中医院分级管理试点进展顺利,修水县医院首次通过二级甲等医院评审。1995年3月,全市医院分级管理现场会在修水县召开,修水县医院、武宁县中医院通过二级甲等医院评审。1996年,全市加大医院分级管理力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当年武宁县医院、庐山区医院分别通过“二甲”和“二乙”医院评审,修水县白岭、大桥、山口、三都,德安县邹桥、磨溪6所中心卫生院被评为“一甲”医院。2008年11月,市中医院接受省卫生厅三级甲等中医院评审;市第一人民医院和九江学院附属医院分别接受省卫生厅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同年,修水、德安县人民医院被确定为第一批申报二级甲等医院。2009年,市保健院、三医院、五医院通过省厅三级甲等专科医院评审,解放军一七一医院获南京军区后勤部授予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称号。至2010年,全市共有三甲医院7所、二甲医院22所,县级医院均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三、医疗纠纷处理与事故鉴定 20世纪90年代,成立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从医疗事故认定、赔偿、处罚等方面对医疗事故进行处理。2002年9月,医疗事故认定由社会学术团体(医学会)担任。市医学会组建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聘用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专家186人为第一届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成员。2005年,共处理和接待来信来访31余起,对市五医院、解放军一七一医院、石化医院等10起医疗纠纷及时进行调解和处理。2006年12月,聘用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专家359人为第二届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成员。2008年共发生医疗纠纷146起,其中市直医院发生医疗纠纷24起:经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参与协商处理102起,86起纠纷解决:通过各级协调委员会处理15起,8起纠纷解决。2009-2010年,全市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市卫生局、市综治办、司法局、公安局共同制定《九江市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实施意见》,全市组建市、县二级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15个,设立百余人医学和法学专家库,其中市级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医疗专家36名、卫生行政人员2名。2010年,全市共发生医疗纠纷173起(其中市直医院发生医疗纠纷31起)。经过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参与协商处理127起,通过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处理46件。
  四、医疗市场管理 1991-1993年,全市每年开展医疗机构整顿。1994年9月,各县(市、区)根据国务院发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清理整顿各地医疗机构,对游医和无证诊所进行取缔,对违纪违法行医案件进行查处,医疗秩序有所好转。1995年6月,《九江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通过省卫生厅审核和市政府批准,市成立医疗机构监督办公室。各县(市、区)相继成立医疗机构监督办公室,制定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10月,市医疗机构监督办公室对城乡1800余名个体行医人员进行考试,合格率70%,不合格者不予办理行医执照。1996年起,每年重点抓好医疗机构登记、审批和发证工作。当年,部分县(区)开展医疗秩序清理整顿,取缔个体和社会无证诊所235家,有效净化医疗市场。
  2001年,全市共检查医疗机构3065家(次),查处医疗机构161家,查处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情况21个,清理整顿性病诊疗机构12家,检查个体医疗机构医务人员1052人(次),对一次性输液(输血)器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医疗广告17起,取缔无证行医66个。2002年4月,市卫生局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清理在药店内设置“坐堂医”的通知》,对市区内27个药店进行清理,清理在药店内设置“坐堂医”2个。全市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73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242个,取缔药店内设置坐堂非法行医31家,非法行医人数32人。对23件未经批准擅自刊登或传播医疗广告予以停刊或停播:对46件已批准、但未按规定宣传医疗广告立即整改,停止违规行为,移送工商部门处理2起。2002年,全市共检查医疗机构3823家,取缔无证行医368家,处罚超范围执业医疗机构78家,没收药品、器械20余万元;制定《九江市性病诊疗机构资格评审检查标准》,组织医学专家对市区内16家从事性病、皮肤病防治工作人员及机构进行重新审核。2004年,全市检查24所县级医疗机构、24所乡(镇)卫生院、48个村卫生所、260余所企业职工医院(卫生所和民营医疗机构)。走访40余家企业,征询对当地医疗机构清理整顿工作意见。全年共取缔非法行医58起,立案23起,处理违规医疗广告16起。2005年,市卫生局会同市科技局、计生委等6家单位下发《九江市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4月下旬和5月初,对浔阳区、庐山区50家口腔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移送工商管理局违规违法医疗广告79起。
  2006年,检查机构828家,查违规行为171起,取缔非法行医57起,移送工商部门处理违法、违规广告15件。2007年,各县(市、区)召开多部门联合会议21次,监督检查2532家,查违规行为168起,吊销机构执业许可证29家,取缔无证行医45家,移送工商部门处理违法、违规广告20件。检查机构828家,查违规行为171起,取缔非法行医57起,移送工商部门处理违法、违规广告15件。2010年,卫生部门监督医疗机构1656户次,取缔无证行医诊所42户;移送工商部门处理违法、违规医疗广告16件;处罚“医托”4名。
  第二节药政管理一、药品市场管理 1991-1995年,全市共查处不合格药品4531种,假劣药品价值44.35万元,违法案件336件,罚没款25.6万元,对全市24个县级医院中药房、18个县级医院西药房和122个乡镇卫生院和厂矿医院中药房验收检查后发放合格证。1996年,开展全市性药品执法大检查,查处假劣药品案件158起,价值16.16万元,取缔无证经营药品和药贩60起。2000-2001年,全市共查处假劣药品总值300余万元,没收药品价值104.6万元,销毁假劣药品价值102万元。2002年后,药品监督职能由市卫生局药政科移交给市药监局。
  二、药品检验 1991年,全市有市级药品检验所1所,县级药品检验所9所,其中瑞昌、修水、彭泽、武宁、湖口5个县级所正式开展实验监测工作。当年完成检体982件,检验总合格率为82.18%,药品质量监督检验有所提高。1993年,全市各级药检所完成药品检验1893件,合格率为78.66%,对检验不合格药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理。1996年,有4个县级药检所通过计量认证。2000~2001年,全市完成检品4526件,其中抽验3080件,抽验合格率87.99%,对抽验不合格药品定期发布质量公报,做到件件有处理。2002年,药品检验所划入药品监督局,卫生部门不再承担药品检验职能。
  三、药品招标采购 2002年,组织全市34家县以上医疗机构、部队医院、企业职工医院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来自16个省(市)72家企业投标,有39个中标,中标药品近500个品规。招标后,药品价格平均下降200-/0,减轻患者医疗消费负担。2003年,因受非典型性肺炎影响,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首次进行远程网上开标,品种剂型有4092种,一次性卫生耗材14种,采购金额近1亿元。全国参加药品招标企业113家,参加耗材招标企业12家,1723个品规中标。招标后,1—9月发生采购金额4467.63万元,药品零售价、采购价平均下降17.15%,让利患者982.8万元,比2002年一年实际让利多450多万元,让利患者1700万元,使群众真正得到实惠。2004年1-9月,全市药品招标采购金额7705.49万元,向患者让利1622.81万元。开展非招标药品议价采购试点,7-11月实现议价采购品规1000多个,金额678.71万元。2005~2007年合同到2007年8月31日结束。按省卫生厅部署,对市第七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予以延标,与2008年推行以省单位药品集中网上招标采购接轨。
  2008年4月,以省为单位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全面启动,市下发《关于我市做好以省为单位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确定全市39家第一批以省为单位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医疗机构,明确由市政府纠风办、物价局、卫生局、工商局、药监局等部门组成监督小组,全面负责对单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全程监督管理,对网上药品采购、药品配送、合同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11月,举办全市网上药品采购监管系统培训班,12个县(市、区)40多人参加培训。12月,全省网上药品招标采购正式启动,全市39家县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正式进入网上药品采购阶段,除市紧急救援中心外,有38家医疗机构执行网上药品采购。至2009年12月31日,全市网上药品交易金额40678.29万元,让利23624.07万元,到货率76.32%。市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参合率、网上采购量都在全省名列前位,实现统一网上投标、统一网上采购、统一网上监管。2010年,全市网上药品采购金额60240.25万元,让利金额29795.93万元。其中基药采购金额10417.70万元,让利金额5969.65万元;非基药采购金额49822.55万元,让利金额23826.29万元。
  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009年,市政府下发《九江市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细则》。2010年1月,召开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全市门诊人均药品费由改革前35.85元降为23.57元,每床日均药品费由改革前83.69元降为59.32。2010年5月,全市基本药物占总药品品种数49%,业务总收入由1075.3万元上升至1087.71万元,药品收入由610.69万元降至490.74万元,其中基本药物收入由271.77万元升至316.67万元,基本药物销售所占比例为64.52%。6月,组成4个检查组,对全市医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情况进行通报。对没有按要求执行网上招标采购少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调查,要求整改到位。
  第三节血液管理一、管理机构 1992年,成立市中心血站,系国家专营公益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向全市医疗单位供应全血,实行地区输血管理工作“三统一”,同时对全市县医院血库进行技术指导。1996年,市中心血站借助世界银行卫Ⅲ项目贷款建设综合业务楼,逐步发展成为采供血和临床输血技术指导兼备采供血机构,同年向医疗单位供应各种血液成分制品。
  2003年,市中心血站通过支持中西部血站建设国债项目,建成占地面积0.33公顷、主要工作区域面积3000平方米工作大楼,承担为全市50余家医疗机构提供献血招募、血液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业务指导,供血半径辐射到220千米。2010年,市中心血站设血源科、成分科、检验科、供血科、质管科等职能科室,员工97人,有全自动酶免检测系统、细菌培养仪、全自动血细胞单采机、血浆速冻机、大容量低温离心机、无菌接管机、血细胞分离机、血细胞计数仪、全自动血型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储血冰箱、试剂冰箱,以及大型专用采血车4辆、市区街头献血屋1座、修水街头献血房车1座、专用送血车4辆等一系列专用仪器设备。开展滤白红细胞和冰冻红细胞、机采和手工分离血小板、病毒灭活血浆、冷沉淀等血液成分制备,完全满足临床需求。
  二、管理体系 1992年,市中心血站建成后,向临床提供安全、充足、有效的血液,从未发生任何血液质量事故。2000年5月,市中心血站引进唐山现代血站采供血标准化管理系统,在全省率先实现采供血业务计算机管理。2001年10月,市中心血站成立质管科。2003年8月,市第一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颁布实施,在全省率先建立符合国际质量管理标准血液质量管理体系。2005年8月,市中心血站与汕头穿越计算软件有限公司合作开发血站质量管理软件启用,采供血质控管理、技术操作、数据分析统计等方面更加规范。此后,市中心血站引进滤白红细胞和冰冻红细胞、机采和手工分离血小板、病毒灭活血浆、冷沉淀等血液成分制备,满足临床需求。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对输血科和中转血库实施监督指导,每年开展2次综合性检查,考核输血管理情况。每年至少2次邀请全国知名输血专家举办全市输血安全培训,定期召开血液管理座谈会,对医务工作者进行血液基础知识普及和新技术、新理念宣传培训,帮助医生更新观念,指导临床医生科学合理用血。
  2006年3月,市中心血站撤销瑞昌市、都昌县、修水县、武宁县中心血库,实现全市统一采供血。当年,投入1000余万元,引进进口血液酶免检测分析系统、细菌培养仪、生化分析仪、大型献血车和献血屋、进口专用贮血冰箱、进口血浆速冻机、生物安全柜等采供血专用设备,完成检验科和质管科实验室、成分制备室、机采献血大厅改造等,提高血液采集、制备、检测、贮运等工作环节技术安全保障能力。2008年,市中心血站建立覆盖采供血全过程第二版质量管理体系,于当年一次性通过第三方认证,成为全市唯一通过国际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益卫生机构。2009年始,执行同年7月1日实施第三版质量管理体系。当年,投入399万元用于实验室硬件建设,引进瑞士全自动酶免检测分析仪1套和日立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实验室配有2台全自动加样处理系统、2台全自动酶免后处理、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型仪等先进血液检测设备。投入90万元改造检验科和质管科实验室,检验实验室完全按照生物二级实验室标准设计、施工,严格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人流、物流分开,添置生物安全装置,保护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性。此外,实验室专门安装Liswell实验室管理控制软件,对检测前、中、后过程实行全面计算机管理,保证血液检测正确性和可追溯性。实验室工作效率提高,人员防护安全得到保障,硬件和软件建设均达全省最高水平。至2010年,实验室连续6年获卫生部临检中心“全合格实验室”、省临检中心“优秀实验室”。
  三、无偿献血 1998年前,全市无偿献血人数仅千余人。同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实施,无偿献血纳入法制化发展轨道。
  2000年始,每年制定无偿献血计划指标,向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高校、驻浔部队下发无偿献血计划指标,当年献血人数达3532人次,献血量3535单位,临床用血24%来自无偿献血。2004年,全市献血人次首次突破1万人次,达12832人次,献血量达13850单位,临床用血55%来自无偿献血。当年始,市中心血站成为省唯一未从其他地区调入血液血站。2005年,首次尝试无偿献血招募方式,当年献血人次突破2万人次(20466人次),献血量比上年增长93.8% 2006年,在全市各县区设立献血固定点、献血日。当年,农村无偿献血5655人次,超过2005年度总和,献血者一次献血400毫升比率达到45%。2006年3月,实现全市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自当年始,在确保全市充足、安全供血同时,向其他地区提供血液支援。2007年,调整无偿献血工作思路,提出各县区临床用血必须80%来自当地无偿献血目标,实施无偿献血工作队伍“3211”工程(指3万人全血献血者队伍.2000人机采成分献血者队伍,1000人稀有血型献血者队伍和1000人志愿服务者队伍)。8月,献血者用血医院直报便民举措开始启动,方便献血还血报销。通过创新宣传招募形式,2007年实现计划献血向社会自愿献血转移,全市临床用血1 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2008年以后,进一步完善献血服务,加强“流动和固定、城市和县区相结合”献血服务网点建设,全市县区有13个、市区有4个固定献血点。无偿献血步入稳步发展轨道,临床成分血使用率达99%,每年采供血业务量以15%-20%比例增长。 2010年,全市38566人次献血14.48吨。其中农村无偿献血17554人次,占全市献血总量51%以上,一次献血400毫升比率达80%以上。庐山、共青、星子、湖口、德安、彭泽、九江县7个县区实现临床用血100%来自当地无偿献血,永修、武宁、瑞昌临床用血95%以上来自当地无偿献血。全市无偿献血实现从个体有偿供血向无偿献血转变;由下达年度指令性计划向街头自愿无偿献血转变;献血者由一次献血向多次献血转变:从一次献血200毫升向一次献血400毫升转变;采血工艺从手工制备向机采成份血转变:用血观念从使用新鲜全血向成分输血转变;实现无偿献血从城市向农村延伸。至当年,在保证全市安全供血外,先后向省血液中心及景德镇、宜春、吉安、赣州、上饶、南昌血站7家单位支援红细胞7023.5U(140.47万毫升)、血浆1120U。市人均献血量和人均用血量居全省同级地市首位,无偿献血工作创全省先进。
  [=此处为表格(2000—2010年市中心血站采、供血一览)=]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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