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三册》 图书 |
唯一号: | 140520020210001935 |
颗粒名称: | 第四章 执行工作 |
分类号: | D916 |
页数: | 2 |
摘要: | 市中院制定《执行工作规范化若干问题试行意见》,制定《关于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暂行规定》,市中院制定《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全市法院再次清理未执行案件”全市基层法院到异地执行案件68件次,市委政法委下发《关于建立法院执行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市中院建立执行案件交叉检查和评估制度“每年组织两次由各法院对案件的执行措施、执行期限、执行程序和执行结果进行交叉检查”全市法院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执行积案的专项活动,市中院正式施行执行案件案情分析会制度。 |
关键词: | 执行工作 法院 案件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