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2月29日景德镇市政府与乐平县、昌江、蛟潭、鹅湖区政府主要领导签订1988年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责任状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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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 1993》
唯一号: 140432020210000956
事件名称: 1988年2月29日景德镇市政府与乐平县、昌江、蛟潭、鹅湖区政府主要领导签订1988年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责任状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52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8年2月29日
发生地点: 景德镇市

事件描述

1988年2月29日市政府与乐平县、昌江、蛟潭、鹅湖区政府主要领导签订1988年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责任状,确定各县、区1988年在育苗、造林、抚育、封山、限额采伐、森林保护等6个方面所应达到的目标。

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 1993

《景德镇年鉴 1993》

《1994年版《景德镇年鉴》主要记载1993年景德镇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大事,新事,要事及基本情况,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椐,为社会各界了解景德镇,建设景德镇提供最新的资料。它不仅是一部综合性资料工具书,也为志书的编纂与续修积累史料。 景德镇年鉴》(1993)所设类目在1993年版的基础上略作调整,共设特载、概况、人物、政治、政法、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综合经济管理、陶瓷、工业、交通·邮电、农业、粮食·商业、经贸·旅游、金融·保险、劳动·人事、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新闻、卫生·体育、社会生活、县(市)·区概况、大事记、统计资料选辑、附录等24个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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