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7月25日江西省人民政府第76次省长办公会议研究关于给予发展景德镇陶瓷工业特殊优惠政策问题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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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 1993》
唯一号: 140432020210000657
事件名称: 1986年7月25日江西省人民政府第76次省长办公会议研究关于给予发展景德镇陶瓷工业特殊优惠政策问题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49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6年7月25日
发生地点: 景德镇市

事件描述

1986年7月25日江西省人民政府第76次省长办公会议,研究关于给予发展景德镇陶瓷工业特殊优惠政策问题。会议指出:“发展景德镇陶瓷工业,一定要按中央、国务院领导的要求,把它作为省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抓,尽快地使景德镇陶瓷工业面貌有很大变化。因此,必须给予一些特殊的优惠政策”。即:1、同意从1986年1月1日起,瓷厂上缴的55%的所得税中由财政返回20%给企业(即企业实际上缴所得税的比例为35%)用于归还技改贷款和发展生产。上述返回金额按现行财政体制,由省财政和景德镇市财政分别负担;2、同意从1986年1月1日起,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具体按国家经委下发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办法实行,折旧基金全部留给企业,用于瓷厂的技术改造,不得挪作它用;3、关于艺术瓷厂产品税率从12%降至5%的问题,目前税务部门仍按规定税率征收产品税,由财政返回7%,从1986年1月1日起执行,省税务局应取积极态度,继续向国家税务总局催报,争取批准降低产品税率;4、要不断提高艺术瓷质量,搞活出口渠道,实行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多创外汇,凡符合出口质量的艺术瓷,由外贸部门(省陶瓷出口公司)销售。如省陶瓷出口公司销售不了的,允许企业和省陶瓷工业公司自营出口或委托其它口岸出口;5、同意从1986年起,技改资金贴息贷款的还款期由3日至5年延长为5日至7年,对企业30%的自筹资金可以允许不少于10%;6、投资计划的调整权必须在国家规定权限范围内,严格按基建、技改程序办事;7、对省陶瓷工业公司每年积累部分资金用于处理特殊情况的问题,目前条件暂不具备,待条件成熟后再行研究;8、关于成立工贸合一的陶瓷公司的问题,由省经贸厅、省轻工业厅、省陶瓷出口公司、省陶瓷工业公司本着改革,搞活的精神,从加快我省陶瓷出口出发,共同进行探讨,提出可行方案;9、要采取积极办法,抓紧落实国家下达的发展景德镇陶瓷工业的资金。省计委、省经委、省轻工业厅和银行要在近期内按各自渠道,向国家计委、经委、轻工业部等有关部门汇报;10、为了加快我省瓷业的发展,景德镇陶瓷工业技术改造领导小组应尽快成立,组长由钱家铭同志担任,具体组成人员和办公室的工作由钱家铭同志决定。

知识出处

景德镇年鉴 1993

《景德镇年鉴 1993》

《1994年版《景德镇年鉴》主要记载1993年景德镇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大事,新事,要事及基本情况,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椐,为社会各界了解景德镇,建设景德镇提供最新的资料。它不仅是一部综合性资料工具书,也为志书的编纂与续修积累史料。 景德镇年鉴》(1993)所设类目在1993年版的基础上略作调整,共设特载、概况、人物、政治、政法、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综合经济管理、陶瓷、工业、交通·邮电、农业、粮食·商业、经贸·旅游、金融·保险、劳动·人事、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新闻、卫生·体育、社会生活、县(市)·区概况、大事记、统计资料选辑、附录等24个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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