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湖区人民政府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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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唯一号: 140431020230000829
机构名称: 鹅湖区人民政府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30000015/001
起始页: 0395.pdf
前置机构: 鹅湖区革命委员会
起始时间: 1980年4月

机构描述

1980年4月,省人民政府正式批文,同意景德镇市设立鹅湖区,将原景东区改称鹅湖区,区设立革命委员会,为县级权力机关。1981年2月,区革命委员会取消,正式成立鹅湖区人民政府。3月,市委决定,鹅湖区人民政府下设10个工作部门,即区政府办公室、计划委员会、农林水办公室、工业交通办公室、文卫体办公室、财贸办公室、区公安分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人事局,区人民政府下辖各人民公社和国营垦殖场。1984年3月至10月,开展了政社分设的建乡工作,在原有人民公社和垦殖场基础上,鹅湖区共建乡9个,其中以原公社建乡的有湘湖乡(原南安公社)、寿安乡、金竹山乡、王港乡(原渭水公社)、天保乡、新平乡、鹅湖滩乡和瑶里乡,以原垦殖场建乡的有臧湾垦殖场,另有创业垦殖场未建乡。乡设乡人民政府,下设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全区81个村民委员会,776个村民小组,1个居民委会,8个居民小组。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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