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岗村民委员会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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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江西省景德镇市地名志》
唯一号: 140431020210000761
机构名称: 凤岗村民委员会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12/001
起始页: 0403.pdf
地址: 鲇鱼山乡乡境东部南(昌)张(王庙)公路与皖赣铁路两侧河谷平原

机构描述

位于乡境东部南(昌)张(王庙)公路与皖赣铁路两侧河谷平原。11个村民小组,6个自然村。365户,2161人。耕地2846亩,其中水田2513亩。山地6060亩,其中林地3500亩。主产水稻。以片村凤岗命名。驻地后岗。解放前属鄱阳县第五区鱼山乡第二保。解放初属第三区(旋改第十区)鱼山乡,1951年属第六区凤岗乡。合作化时,成立凤岗、兰田初级社,转凤岗高级社。1958年成立鲇鱼山公社凤岗大队,1965年划属荷塘垦殖场为凤岗分场。1968年改称荷塘公社五星大队,1974年复称鲇鱼山公社凤岗大队。1984年建乡时建立村委会。

知识出处

江西省景德镇市地名志

《江西省景德镇市地名志》

全书共收入了各类地4403条计100多万字,分为综述、政区与居民地、行政企事业单位、重要人工建筑、自然地理实体、纪念地与名胜古迹、附录等七大部份。并配有各类地名图48幅,彩色和单色照片120余帧,内容丰富、翔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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