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房地产管理局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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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唯一号: 140431020210000264
机构名称: 景德镇市房地产管理局
文件路径: 1404/01/object/PDF/140410020210000005/001
起始页: 0491.pdf
前置机构: 市房管局革命委员会
后置机构: 市房地产公司
起始时间: 1950年2月4日

机构描述

1950年2月4日,成立景德镇市会社祠公有财产整理委员会(简称市整委会)。1951年5月,市整委会划归市政府财政科。1953年10月6日,市整委会易名为市公产管理委员会。1954年9月,市公产管理委员会改名为市政府房地产管理科,负责办理全市房地产契税、地政及交易业务。1956年9月18日,成立景德镇市房地产管理局。下设秘书股、财会股、管理股和施工所。并成立市房地产公司,管理房屋出租、保养、修建等工作,与市房地产管理局合署办公。1962年2月,市房地产管理局改为市房地产公司,隶属市城建局。1963年12月30日,市房地产公司从市城建局划出,恢复市房地产管理局。同时保留市房地产公司牌子,仍与市房地产管理合署办公。1968年6月,成立市房管局革命委员会。1969年10月,撤销市房管局,市房地产公司同市房屋修建公司合并,仍为市房地产公司,故市房管局革命委员改为市房地产公司革命委员会,复归市城建局领导。1971年1月,市房地产公司撤销,分别成立景南区房管处、景北区房管所,隶属于市景南、景北两区。全市公房分别划给景南区房管处、景北区房管所管理。1972年4月20日,撤景南房管处、景北房管所,恢复市房地产公司,隶属市建工局领导。1973年6月,成立市房地产管理局,保留市房地产公司牌子,合署办公。1983年11月,市房管局改为市房地产公司。1986年11月,恢复市房地产管理局。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景德镇市志-第四卷》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卷下限止于1985,记述了景德镇的计划志,统计志,物价志,标准计量志,工商行政管理志,财政志,税务志,金融志,审计志,交通运输志,邮电志,粮食志,商业志,对外贸易志,物资志,房地产管理志,环境保护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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