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经费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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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景德镇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4042002023000255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经费管理
分类号: G22
页数: 1
页码: 2265-2265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江西省景德镇市电视广播的经费管理。
关键词: 电视广播 经费管理

内容

1952年在新闻支出款内设广播事业项支出,1959年无此项数字。1960起通讯和广播支出款内,分设通讯和广播事业拨款、通讯事业费、广播事业费3项。1979年按广播电台经费、电视经费、县广播站经费、其他广播事业费等6项范围分别统计。1982年改称广播电视事业费。从1952年至1985年共支出400.48万元,占同期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的2.58%以上。
  1966年—1970年未分款的基本建设投资520.54万元,主要用于朱溪铜矿、电视台等项的建设。
  1955年,市人民委员会同意收取用户喇叭维护费,以[55]会办秘字第188号通知精神,按收听用户装置喇叭收费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实行的。所收经费应根据国家财政制度,并由市人民委员会财政科统一管理使用。1965年制订和健全广播网维护管理制度,实行分级负责和统一管理,全面推行喇叭收费制度,根据省级财政厅、省广播局联合通知精神,结合景德镇市以往收费经验,重新修订收费办法,报请市人民委员会批准执行。
  1982年加强财务管理制度,继续实行事业经费和行政经费包干使用的办法,继续实行办公费用发本票的办法,用钱要严格审批的制度,做到一支笔审批,手续不健全,财务上不付款。
   广告收费。1985年7月1日景德镇人民广播电台规定,广告播出每60秒收费8元,插播广告60秒收费10元,广告制作费每60秒收费20元。
  1959—1969年市级广播电视事业费26.3万元,乡级4万元;1970—1978年市级75万元,乡级15万元;1979—1984年市级258万元,县级23万元,乡级6万元。
  1972—1990年固定资产投资,县级29万元,地市474万元;1972—1980年市级93万元,县级11万元;1981—1987年市级281万元,县级8万元。

知识出处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

《景德镇市志》(有史记载-1985)是景德镇有史以来第一部地方志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景德镇市域古代、近代和现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尤其是景德镇的瓷业历史与现状,资料非常丰富翔实,是一部对社会各界均有教益的珍贵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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